Fw: [公告] 版规5.0

楼主: s93404041   2019-01-29 21:42:50
※ [本文转录自 e-coupon 看板 #1NE6RukE ]
作者: conk (conk) 看板: e-coupon
标题: [公告] 版规5.0
时间: Sun May 15 20:09:23 2016
本板欢迎大家分享电子折价券及折价券消费心得
因应电子折价券之流通制定了相关办法, 请各位务必阅读它.
一.通用发文及推文规定:
1.发文及推文中禁止隐藏任何网赚/回馈/推荐...之任何获利(AP).
a.请务必显示完整连结, 并说明此连结是红利回鐀
b.连结必须直接连结至官网, 不得以blog/facebook...等社群方式间接张贴
c.<删除>
2.禁止以分身帐号规避各类发文及推文规定
3.禁止于他人发文中推代订/交换/交易相关讯息
4.闹板/洗板/假折价券将劣退
5.发文内容与标题分类不符或发文内容同时包含不同分类
6.不得私信板友发送广告(包含网赚/加入社群/连结广告)并送交PTT站方依广告文检举
7.使用缩址时,原连结也一并张贴
8.<删除>
9.不可手动置底(同一天之内删旧文重贴新文)
10.不得以分身帐号重复发文(天数由依各分类之规定)
11.禁止发表酒类兑换券相关文章,发表者处一年水桶
12.禁止使用以分身帐号规避水桶
13.禁止发表Booking.com及UBER之文章
二.发文类别:
1.情报
关于如何获得折价券&购物金方式的各项情报
1.请勿发布网宣/FB活动/红利之连结
2.分享、赠送
a.共用型折价券之分享
b.超过5个折价券代码的分享文
c.可用http://zw.idv.tw/cs/mu/分享
(请参考:#1GsA313W
https://www.ptt.cc/bbs/Mabinogi/M.1356374209.A.0E0.html)
1.禁止三天内发表内文中数多相同之折价券序号
分享是好事, 但不要造成板上的负担
请将折价券代码发在同一篇, 不得一天多发相同类型的分享文
3.代订
代订风险高, 自行消费最好!!
本板不鼓励代订, 发生争议请私下沟通.
<<不得因沟通纠纷, 发布泄露个人隐私相关文>>
规定如下:
1.不得收取任何现金报酬
2.非电子折价券请勿发文代订
3.交换完成请更改标题为[已订]
4.一人七天限发文一篇,删文或删文重贴亦属违规。
5.<删除,与c.10>
6.<删除,与c.9>
7.本文内禁止包含任何推荐推文
8.折价券及购物金等购物折价, 须足额折抵
9.退换货必须依商店之规定, 不得拒绝退换货订单.
A.代订文中必须加入“退/换货依商店之规定处理”之说明.
10.不得以规避商店规定取得之折价券提供代订
(e.g;以重新注册取得购物金/折价券方式代订)
11.禁止向托订者收取货款之代订行为,
或提供帐号给托订者转帐(e.g.:ATM、信用卡、ibon付款等等....)
仅限超商取货付款/宅配货到付款
12.收取P币,最高不得超过税前1000P币。
13.禁止代订者任意改单、并单或加购其他商品。
14.已归户折价券、购物金及其类似可折扣券,请用代订标题发表。
请勿用分享、交易标题发表。
4.交易
折价券(券与券)交换也是使用交易分类
销售者请详细说明礼券使用规定及取得来源, 建议提供礼券照片.
购买者请自行判断礼券来源, 并以银行履约保证之礼券为佳.
发生争议请私下沟通.
规定如下:
1.转售行为不得违反商店规定.
2.限有价取得之礼券.
3.电子折价券不得销售.(如momo/博客来或其他等等....)
4.无法转让之电子红利点数禁止交易.
5.交换完成请更改标题为[已售]
6.一人五天限发文一篇,删文或删文重贴亦属违规。
7.<删除,与c.10>
8.<删除,与c.9>
9.邮资(运费)禁止多收
5.心得、讨论
折价券消费心得及讨论
6.问卷
1.请从Q_ary板转录
2.一人七天限发文一篇,删文或删文重贴亦属违规。
3.需与折价券有关之问卷
7.征求
发文务必详细说明征求之折价券及条件
若需要支付报酬, 请自行注意交易安全!
征求交换请选[交易]类别
规定如下:
1.征求完成请更改标题为[已征]
2.一人一天限发文一篇
a.征求相同购物商店之折价券限三日一篇
3.<删除,与c.10>
4.<删除,与c.9>
8.其它
未符合以上各分类, 得以此类发文
不得故意选此类发文以避开各类发文规则
三.删文原则:
1.不符板规规定之po文
2.争议文
3.无效之分享(包含时效过期及数量不足)
4.误导之发文
四.惩罚原则:
1.基本款为水桶30天, 板主将视严重程度调整缩短或延长.
2.本板提供代订者皆是热心免费服务
托订前请评估购买意愿,若取消购买请预先连络代订.
违约未取或拒绝
3.分身水桶处份十年。
申诉管道
本看板所属群组为生活娱乐馆之人生规划局小组。
 请与水桶起五天内与板主沟通,若不服板主之判决。
 请至L_LifePlan版提出申诉。
 请务必依申诉流程提出申诉,以避免相关申诉遭驳回。
作者: kay1990 (kay)   2019-10-20 17:27:00
楼上ETQn9hYR已用,谢谢。
作者: caryyrac (境界线上的平行线)   2019-10-22 10:33:00
测试网络
作者: ohha6414 (ohha6414)   2019-12-06 16:52:00
作者: sseeaann (屌哥)   2019-12-06 23:03:00
EWSBe3WC已使用 谢谢K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