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文类别更改(2011/10/05修订)

楼主: missface ( 繁华落尽 )   2008-07-03 16:01:41
2008/07/03修订
2008/07/04二修
2011/10/05三修
请发文者发文前选取适当类别。
选取不适当者:
板主将推文提醒并给予期限,期限到未更改将由板主主动更改或迳行删除。
没有选取者:
喂喂,咸鱼是不能拿来当尚方宝剑的。为了板面干净美观,配合一下嘛~
同样,板主将推文提醒并给予期限,期限到未更改将由板主主动更改,或
迳行删除。
若超过三次以上(含三次)发文未选取类别或未选取适当类别,将记予警
    告一支。
以下发文类别,于公告后开始生效。特定类别请按照发文范例填写。
(发文前请先阅读板规;为保护孩子,请勿发表十八禁相关内文。)
1. 问题:针对外国人或国外文化、环境等各式问题。
2. LE:征求语言交换者专属类别。
3. 教学:想学外语吗?征求学生或老师请选此类别。
(以上此二类别具特定发文格式,请依规定格式填写。)
4. 心得:与外国相关之各式各样情况的心得分享。
5. 讨论:略同心得类别,但以讨论现实状况为主,较不掺杂个人心得。
(此两种类别可依使用者认定而自由选用,
   但偷渡问卜是不允许的,发文前给你五分钟再想想先。)
6. 新闻:转贴与外国相关之新闻请选此类别,并记得附上连结出处。
7. 情报:专供发表任何特价、好康、娱乐等消息或资讯使用。
8. 公告:板主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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