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上床前先订契约并公证大家可以接受吗

楼主: viva955566 (紫)   2016-08-30 22:07:23
※ 引述《Fant1408 ( )》之铭言:
: 刚刚看了周芷萱谈到最近女版的强暴事件
: 她强调必须确认意愿
: 我也很认同 但是很多时候常常出现女方口头答应
: 但是事后认为自己内心是不同意而反悔的
: 这样造成男性变相强暴
: 为了避免这种问题
: 如果男女双方准备发生性行为之前
: 先订定契约并先至律师事务所找律师当见证人
: 似乎是对女方最保险的做法
: 约定在某时某地、以何种性交方式进行(能不能接吻、触摸的部位)以及完成的时间
: 如果之后有各位要和男性发生性行为 特别是一夜情
: 男方想先和各位先订契约书
: 大家会接受吗
这问题要分两层讨论
1.
性爱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基本上,真的无效。
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法律行为,有背于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者,无效。”所谓公序良俗
,即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简称。
很没有定义的定义,基本上契约无法规范“性爱”,知道这个就好。
所以更不存在强逼签契约这种事情(可能就是其他法条规范的范围了)
2.
所谓积极同意和消极抵抗
很多没性别意识的人,基本上无法区分出性交的“积极同意”和“消极抵抗”
(目前国内外都针对这两块在性别教育上在做调整)
光女版那个案例,可以推出很多迷思
“女生和一群男生出去”
“女生和一群男生喝酒”
“女生和一群男生喝酒”
“女生和一群男生谈性经验”
“女生和一群男生谈性经验”
以上句子都可以推到“这女生想和我交配”
虽然我不想骂男人,可是真的一卡车“异男”想着是
“这女生ooxx是不是对我有意思?”
“这女生ooxx是不是想和我上床?”
醒醒吧,不要整天想的都是:“我想交配,这女生的这些动作是不是想和我交配?”
为什么谈性经验和喝酒会被认为是想交配的讯号呢?
不就是“这群”男人满脑子交配,自动把女性的“不防备”直接“等于”他想和我交配
然后再一代传一代,搞到连女人都用这手段反向操作钓男人了。
我在版上谈性经验和支持约炮难道等于我想和版友上床?
理智知道可是对某些人来说小头不知道 (不然版友哪来那么多约炮被桶的)
所以积极同意和消极抵抗的争议在哪呢?
以性别教育来说,以往走“消极抵抗”路线
以性别教育来说,以往走“消极抵抗”路线
ex:教小朋友重要部位不可以给人碰
ex:教小朋友重要部位不可以给人碰
这在实务上会造成什么状况呢?
这教条的概念在于“指令”小朋友“需要”“做到”“不给人碰私处”
基模会这样被建立
“私处不可以给人碰”
“我要保护好我的重要部位”
“如果被碰到,是我没有保护好”
少了什么?
干,根本就不该碰人家该边和其他地方好吗
性教育少了去教导:任何人都不应该做什么
如果说以“积极同意”来做这部份的宣导,应该将重点放在:“任何人摸你之前都需要经
过你同意”
抠人家手心也是性骚扰好吗?不是只有该边和胸部。
抠人家手心也是性骚扰好吗?不是只有该边和胸部。
虽然离题很远,但是还是拉回来
虽然离题很远,但是还是拉回来
关于“积极同意”和“消极抵抗”我再举一个例子
今天我桌上放一个橡皮擦,这是我的“所有物”
A问我:“你好,我可以跟你借这个橡皮擦吗?”
我回应:“可以,我同意。” ←我有表示出“积极同意”
B先拿再说,用完再放回来。(或是直接拿走)
我才抗议:“欸,你怎么可以拿我的橡皮擦。”
B回应:“可是我拿的时候你没有提醒我。”(推倒的时候他没有反抗)
“你没提醒我代表你默认了。”(他没反抗就是同意的意思)
“你如果有意见为什么不在我拿的时候讲?”(如果不同意,为什么不反抗?)
消极抵抗还有另一个问题
如果不抵抗“等于”同意,那“加害者”就不是“加害者”,“受害者”需要对他“没有
做到”“反抗”去负责。
做到”“反抗”去负责。
对于不断强调男性性欲的乡民,我只有一句话:
“所以你是性侵犯?你知道性侵犯在想什么?不然干嘛一直把自己当性侵犯看待?如果不
“所以你是性侵犯?你知道性侵犯在想什么?不然干嘛一直把自己当性侵犯看待?如果不
是,我们就是在教育你们这群强调性欲的性侵犯预备军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6-08-31 10:06:00
同意C大 另外楼上这篇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万一很糟默认男性的性侵倾向 而讨论被诬陷却说自己无法立述某些男性将女性的动作过度解读为他想和我上床←这句的立论就带有默认立场了 举例来说 当您听到“某些女性将男性的付出视为理所当然”不觉得很像苏美会说的话 好立个稻草人拼命打吗?
作者: loversdating (;))   2016-09-01 16:18:00
推你!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