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问卷] 性侵害认知调查(了解性侵害犯罪)

楼主: clothing (我们不适合)   2015-04-14 19:39:00
※ [本文转录自 WomenTalk 看板 #1L9vq8hM ]
作者: clothing (我们不适合) 看板: WomenTalk
标题: Re: [问卷] 性侵害认知调查
时间: Fri Apr 10 17:51:01 2015
谢谢板友的热情回应,没想到大家对这个问题都很有兴趣,
而且遇过这种情形的女孩比我想像中还多,我真的非常意外,也很心疼。
谢谢妳们愿意跟我分享经验,希望妳们知道,自己并不孤单。
还有男性被害人,也很谢谢你愿意提供经验,你所遇到的就算不是性侵害,
也绝对是性骚扰,总之不是开玩笑。希望你一切都好。
因为有些板友说想要更了解性侵害犯罪,希望我分享,
我也觉得有些概念确实应该跟大家分享,
不过因为我也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我只是修了门课刚好讨论这个议题,
所以以下没有要上刑法课,主要是分享上课内容加上我自己的一些想法,
提供大家另一种角度思考这个问题。
(我尽量不提专有名词,有兴趣的人我可以另外提供阅读的文献资料。)
1. 强暴迷思
大家可以去google一下强暴迷思,可以找到许多相关文章,
大致上就是很多人对强暴的理解其实都有谬误,觉得强暴一定要有暴力,
被害人要是没有抗拒、呼救、挣扎甚至受伤的话,多半都是愿意的。
也有很多人觉得强暴应该都是病态的陌生人所为,
不过其实熟人强暴跟约会强暴才是强暴案件的大宗。
再不然就是觉得被强暴的女性自己要负责,她穿太少、她爱喝酒、她自己也想要、
她爱说谎、她想报复、总之她居心叵测。
这些观念导致许多非典型强暴被害人宁愿不说出来,
因为就连被害人自己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被强暴了。
2. 性自主
非典型强暴通常也很难被定罪,但其实只要妨害性自主就应该成立犯罪。
那么性自主到底是什么呢?
以我的理解,就是一个人在性行为中做为主体,
可以自由决定要不要跟谁进行性行为、以什么方式进行到什么程度,
这些全部都没有人可以强迫他。
现行刑法中所规定的强制性交罪有一个“违反意愿”的要件,
所以大家理所当然会觉得只要对方没有拒绝,进行性行为就是ok的。
我以前也这样认为,不过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命题背后有一个恐怖的事实:
强制性交罪一开始是针对女性设立,
所以它假设所有会被强暴的都是女性,加害人都是男性。
而性行为中主动的都是男性,女性只能被动接受,
所以每一个女性随时都是处于可接受性行为的状态,除非她说不要。
只要她没有拒绝,任何人都可以跟她发生性关系。
而且刑法假设所有女性都有能力拒绝,所以还另外设立了趁机性交罪,
特别把一些不知道或无法抗拒的人纳入保护,
像是身体障碍、心智缺陷等可能无法表示拒绝的情形被特别规定出来,
要大家不可以趁机占便宜。
(“因为她没有办法说不要喔,所以不可以乱来。”)
这些规定恐怖的地方在于,从头到尾没有把女性当成性行为中的主体,
而是当成客体,所以随时随地可取用,只要客体没有不给用。
那么对加害人来说呢,就会觉得对方没有说不要啊,那我就可以进行性行为啦。
但是对方没有说不要,不代表就是要啊。
这种情形就是完全没有考虑到对方的主体性。
真正的性自主应该是任何情况下,只有主体本身决定“要”进行性行为,
性行为才应该发生。
就算一个女生跟人去开房间、跟约会对象回家、喝得醉醺醺裸体走来走去、
甚至跟对方亲吻拥抱抚摸,都不代表她准备好要发生性行为。
有人会说,那如果她有呢?这就是她表现想要发生性行为的方式啊。
套句老师上课时的说法:“你(行为人)不确定的时候,确认一下会死吗?”
确实这有可能是一种表现方式,但是当行为人不确定的时候,
应该做的是确认,而不是自己推定她要,然后就开始进行。
这样做的话,很难说是把对方当成一个一起进行性活动的主体。
性行为应该是两个有性自主的人作为主体一起进行的性活动,
而不是一方作为主体、另一方作为客体的性活动。
这就是为什么有些学者会主张把现行的“拒绝”要件改成“同意”要件,
因为没拒绝不代表同意,只有同意才能代表同意。
这样做确实能够大幅度提升对性自主的保护,但仍然会产生很多很多很多的问题,
这也是未来需要努力解决的方向。
3. 女性对强暴事件的反应
“抗拒”这个要件在性侵害案件中有许多争议,也一直阴魂不散,
因为抗拒实在是一个太好用的证据了(而且最好是抵抗到受伤)。
但问题是,很多被害人在当下是完全无法反应的。
这对于没有类似经验的人来说可能无法想像,
妳怎么可能不知道怎么办?他又没使用暴力,妳怎么可能无法抗拒?
妳怎么可能没挣扎?妳怎么可能没求救?
但事实就是,这些都有可能发生,而且比率非常高。
就算是已经有性经验的女性,在面对这种情形时,
也经常不知道怎么反应,甚至无法反应。
而且那种情况下其实很让人害怕,对方甚至不需要使用暴力,
只要被压住,那种恐惧就足以让许多被害人丧失反应能力。
(就像车灯前的鹿(deer in the headlights),只会张大眼睛傻在原地。)
这种非典型强暴的被害人常常被认为不是强暴,甚至连她们自己都很怀疑。
4. 都是男生的错?
当我们说“女生没同意就是强暴”的时候,男生就跳脚了。
“她又没有拒绝!”“她又没有反抗!”“我以为她要!”
“我们之前都是这样,我怎么知道她现在又不要了!”
强暴案件中确实存在这种误解的情况,这都还是出于“没说不要就是要”的迷思。
男孩请记住:性活动应该是对方也希望跟你一起进行的亲密活动,
而不是你单方面开心就好。
男性常常误会女性的肢体语言,导致出现“对方同意”的错觉。
即使女性愿意跟对方亲吻拥抱抚摸,也不代表她同意接下来的性行为。
我也不能否认有些人喜欢玩强暴游戏、喜欢处于被动地位,
或是觉得强迫的性很浪漫(格雷的五十道阴影之类的),
但这都不表示你可以因此忽视对方的主体性。
除非你们已经讲好、已经很有默契、已经确定对方同意,
否则你不确定的时候,就确定一下吧,保护自己也保护对方。
5. 女孩别为难女孩
当我们强调女性性自主的时候,意思并不是男生都是急色鬼,女生都是被害人。
性自主的意义是,任何人都不应该在性活动中被当成客体。
女生当然有权利不表态,也有权利维持害羞被动,
但无论一个女生怎么表现,都应该受到尊重,
而不是直接被推定“没拒绝,那就是要”。
其实,我们都是在这样环境下长大,一直不断被灌输对于强暴的迷思,
但对于强暴迷思,不只是男性,许多女性也深陷其中,
对于被害人甚至还会有追打的行为。
我在女性性板看到一个强暴讨论串,
大致上是一个女孩跟曾经有好感的对象去开房间,然后事情就发生了,
结束后女孩不但继续跟对方过夜,事后还跟对方有短信往来。
文章引来一堆谩骂讪笑,
觉得她只是事后后悔、她自己给出不明确的讯息、她自己要去开房间…
总之她活该,她要自己负责。
女孩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但对于疏于保护自己的女孩,
就算不给予安慰,也别太苛责了吧。
即使事实上真的无法构成强暴罪,也不表示女孩的遭遇就不是强暴。
更何况,强暴事件中应该被谴责的绝对都是加害人,而不是被害人。
作者: lili300 (膝盖中了一箭)   2014-04-10 17:55:00
长知识给推,看完发现自己的思想还有许多盲点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04-10 17:58:00
推 是说那问卷有些地方实在不知该怎么选XD
作者: v31429 (瓜君メロン宇宙)   2014-04-10 17:58:00
有很多受害者不是都在受生命胁迫情况下被性侵的吗…这种的怎么可能敢呼救...
作者: ssadd502227 (我想考试)   2014-04-10 17:58:00
所以李宗瑞被判重刑你觉得合理吗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4-04-10 17:59:00
受生命胁迫不一定,反倒恐慌也可能造成不知所措,“他怎么会这样”的想法会导致思想错乱..
作者: frozen792   2014-04-10 18:01:00
受教了!
作者: v31429 (瓜君メロン宇宙)   2014-04-10 18:03:00
libraayu大,了解!!
作者: LaLaer (戴乐古)   2014-04-10 18:23:00
推推 都要知道!!!
作者: curlcat (Kate's Piano)   2014-04-10 18:32:00
看到很多人有这么多不好的经验觉得蛮难过的。
作者: soga0309   2014-04-10 18:39:00
长知识推!
作者: ZhiShan (十三)   2014-04-10 19:33:00
作者: yoho5523   2014-04-10 19:48:00
知识推
作者: YurikaSnow (由莉卡白雪)   2014-04-10 19:55:00
推!谢谢
作者: LisaLee (Liz)   2014-04-10 21:39:00
作者: angelasuka (木兰花香看残棋)   2014-04-10 21:48:00
作者: mindykuo (阿K)   2014-04-10 21:50:00
作者: whalee   2014-04-10 22:16:00
作者: zxcvbnmm123 (一起打羽球)   2014-04-10 22:33:00
错的都是男人?
作者: sonora (sonora)   2014-04-10 23:05:00
长知识了 :x
作者: snake150506 (喊涵)   2014-04-11 10:56:00
作者: beckyQ (悬上心头...)   2014-04-11 23:55:00
作者: Elan (伊莲)   2014-04-12 00:09:0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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