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女生拍裸照有什么问题?

楼主: s8402019 (黑影)   2014-09-04 16:23:03
我不是基督徒 但我对这句话深表赞同
哥林多前书 10: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
意思就是:妳爱干啥都行 但不见得对妳有好处
拍清凉照片放在云端、电脑、手机上 老娘就是喜欢吃挫冰、喝CoCo 熬夜看韩剧 
当然可以啊!只是 " 后 果 自 负 "
在电脑的世界里有一句话:“凡走过必留下痕迹”
意思就是只要遇到有心人 破解妳的电脑 或是还原已经删掉的档案 
对专业人士而言 其实是很简单的
目前为止 我确认放在脑海里 还没有东西可以破解、提取出来 最安心!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4-09-04 16:24:00
后果自负 跟"活该"还是有分别的吧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时光,为我停留)   2014-09-04 17:28:00
完全符合责任归属的谬论
作者: b9111111111b ( 艾尼得皮斯)   2014-09-04 17:48:00
说的没错啦 但散播的人应该要受到谴责非受害者受害者都已经付出代价了 还要他们自己负责 不公平
作者: SHENGKENT (KENT)   2014-09-04 17:55:00
受害者负责??是要负什么责???
作者: arx8 (草堂)   2014-09-04 19:26:00
无物为真 诸世皆准
作者: meteor0905 (MeteorFish)   2014-09-04 20:23:00
所以被盗/抢的人活该啊?(笔记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4-09-04 20:29:00
我餐餐重油鸡排~所以我变肥~这才叫后果自负我机车停巷子被窃~照片放网络被窃~都被偷了还后果自负?受害者后果自负~真是有见地!!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时光,为我停留)   2014-09-04 21:03:00
楼上 其实后果自负是没错的 问题是大部分人都弄错了主词跟受词 究责方跟负责方 这就是我说的谬论包含这篇也是典型的弄错对象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4-09-04 21:08:00
后果自负是因为元凶是自己~就像抽菸肺变差~没有人陷害你但是任何被窃~都有凶手~凶手才要为结果负责
作者: kkitkat (kitkat好吃)   2014-09-04 22:01:00
依此理论其实任何事都是自找的....自己不会先好好想照片放自己电脑后果自负 所以哪天钱放钱包被抢也是??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4-09-05 00:23:00
楼上点出重点了 受害人不能"全部"都后果自负吧?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9-05 12:10:00
是喔,那你走上路上被车撞也是后果自负?
作者: tim750102 (翱翔天空的猪)   2014-09-05 20:18:00
走路不专心被撞后果自负没错,那有专心还被撞呢?
作者: luisfan   2014-09-05 20:35:00
看完这篇口气只觉得是委婉版本的敢拍就不要怕被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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