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在4、5岁的时候,不小心玻璃划过了眼睛的疤痕,当时父母说因为靠近眼睛周围所
有不适合除疤,但是现在出社会后,总觉得眼睛周围有个疤痕很不美观,而且时常会觉得
很痒或紧绷,
想请问如果是这个情况的话,会建议先到眼科还是直接到医美诊所呢?
另外有爬文看到健保给付的范围有类固醇治疗以及冷冻治疗
但听说会非常痛、请问各位会觉得一劳永逸的方式就是手术吗?
谢谢大家
再麻烦大家解惑我长年以来的困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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