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壮男抽脂毙命 泌尿名医确定关2年

楼主: Santander (948794)   2019-03-13 09:43:05
记者潘千诗/台北报导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7年前为局部瘦身,到高市嘉美整形雷射美容诊所(已更名建弘诊所),
找医师刘乐辉做超音波溶脂手术,林男术后返家3小时,就出现呼吸急促、心跳加速等
不适症状,送医急救仍不治死亡,刘男被控涉业务过失致死遭起诉;最高法院维持历审见
解,今(12)日驳回上诉,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定谳。
刘乐辉原是泌尿科医师,转做医美后传出多起医疗纠纷,2013年间曾因欠税上千万元却隐
匿财产,遭法院裁定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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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乐辉医师。(图/翻摄画面)
判决书指出,林男为局部瘦身,于2011年4月9日到嘉美诊所就医,因林男前一年已由刘医
师操刀、做过一次抽脂手术,因此当天刘医师看诊后,即决定为林男做超音波溶脂手术,
在林男两侧腋下、两侧后腰分别抽取150CC到400CC脂肪,总计1250CC。刘男因先前已有一
次经验,所以没有等到病患意识清醒、及各项生命征象已回复到手术前的稳定程度,才让
林男离开,仅让林男稍事休息并询问有无不适后,即于12时10分任由林男自行搭乘出租车
返家。林男返家后,当天下午3点35分感觉喘不过气、心跳急速,自行打119求救,经送医
急救,到院已昏迷休克,当晚仍不治死亡。
尽管刘医师强调,医疗过程并无疏失,第2次抽脂比第1次少,手术过程有以机器监测其生
命征象,均无异常,结束后护理师叫醒林男,询问并无不适才让他下手术台,换衣服离开
,过程并无疏失,况且其他法医界人士也认为非医疗疏失,曾获检方不起诉。
历审认定,刘男疏失与林男死亡有因果关系,考量刘男曾因溶脂手术遭判刑、犯后没有任
何反省之意,事发后未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或给予相当赔偿获取宽谅,因此判处2年,
刘男不服提上诉,经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民事部分,法院认定,刘男手术术后没尽责监测患者生命征象,判须赔偿死者家属255万
2069元确定。
https://goo.gl/g8emK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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