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若不对症下药,岂能尽除医美陈疴?

楼主: ying81123 (pamela)   2018-03-20 17:07:42
转自苹果日报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forum/realtime/20180319/1317898/
美容整合医学会理事长:若不对症下药,岂能尽除医美陈疴?
2018/03/19 18:40
王朝辉/台湾形体美容整合医学会理事长
台湾医疗和医师的水平,与世界最先进国家相较,是绝不逊色的。但矛盾的是,医疗事故
却时有所闻,以致卫福部在舆论和少数特定团体的压力之下,制定出了“医美特管办法”
,来限制医师执业的执业权,期能提升民众的医疗安全。撇开适宪适法的问题,此一改革
到底是对症下药,能真正解决问题,或是治丝益棼,不但无法提升医疗安全,反而让官员
的医务管理更加纷乱呢? “对症下药”才可以“药到病除”,特管办法选择用专科医师的
“资格”,来做为解决问题的基础,真的就能发挥作用吗?重新审视一些重大的医美事故
,就会发现,“医师的实际治疗能力”和“场地、环境、设备”的安全,才是主要的发生
原因。其中医师的能力一项,又未必全部和特定专科有关,而是与医师的自我研修和经验
累积关连不小。像削骨、隆乳、拉皮、大面积抽脂...这些医美领域的高风险手术,就算是
整型外科医师,也未必都受过完整训练。因为他们在医院的训练,也是往疾病而非医美方
向去发展。而且很多时候,单一的问题是有跨领域性的。比如说,眼睛没有精神,可不一
定仅是眼皮的问题,可能涵盖眼肌、甚至眼球问题,而这往往涉及到眼科、皮肤外科还有
整型外科。鼻外观的问题,可能包含皮肤骨头鼻中膈鼻黏膜,而这可能涵盖皮肤科、整形
外科以及耳鼻喉科。当全世界都努力的往跨领域的方向发展整合,来提升医疗品质保障民
众就医安全的时候,特管办法却贪图方便,仅想用“专科资格”来解决问题。不仅会是徒
劳无功,也扼杀了台湾美容医学发展的优势。“埸地、环境、设备”的问题,是“医师治
疗能力”外的另一个关键因素。最近几桩医美重大事故,如果细究原因,都和这个因素关
连很大。所以要求高风险手术必须在安全高规格的场地执行,是绝对有必要的,但是特管
办法在这方面,却没有什么着墨。因此我们建议,卫福部不但应重新审视此一限缩医生执
业权的行政法案,是否有适法适宪的问题。而且要考虑它是否可以真正解决问题,来增进
民众医美安全,或只是图利特定专科。不但要在“不限缩医师工作权”和“真正可以保障
民众医美安全”这二个原则下进行管理,而且在制度上要聚焦在最常发生事故的高风险手
术项目进行管制。采取“报备审核制”,由主管机关同时审核“医师能力和场地安全”这
二项关键因素,符合标准者才准许执行相关高风险疗程并公告审核结果。也要注意标准必
须跟得上时代医疗进步的脚步,并以定期查核来确保医疗机构能落实相关的标准。“医美
特管办法”制定后,就因争议颇多,而延后2年到108年1月1日才讨论是否实施。我们非常
期盼主管机关能够做通盘的了解和规划,对症下药来解决问题。唯有真正降低医美高风险
手术重大事故的发生率,确保民众医美安全,才符合民众和相关社会团体的期待!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