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觉得本版的发文可以更透明一点

楼主: herpes (离家出走)   2017-09-23 13:16:31
谢谢版友建议。
最初制定版规时,即考虑开放医疗院所及价钱项目可能带来的并发症。
在此说明。
《医疗法》第 9 条规定:
“本法所称医疗广告,系指利用传播媒体或其他方法,宣传医疗业务,以达
招徕患者医疗为目的之行为。”
《医疗法》第 84 条规定:
“非医疗机构,不得为医疗广告。”
网络上的宣传,同样属于医疗法管辖范畴。
本版诸多网友分享经验,哪些资讯可以放,哪些资讯不能放,
都在主管机关(各地卫生局)的规范当中。
根据卫生署(现为卫福部)公告,医疗广告是可以刊登项目跟价钱的。
只要是符合医学伦理,传递正确医疗资讯,提供就医指引,维护病人安全为原则上,
得予容许登载或播放之项目,包括以下四项︰
(一)疾病名称。
(二)诊疗项目、检查及检验项目。
(三)医疗仪器及经完成人体试验之医疗技术。
(四)医疗费用。
但是很不幸的,医疗法第八条就明订只有医疗机构才可以做医疗广告。
详情可参照下面网页说明
http://goodfamelawfirm.webnode.tw/news/何人可为医疗广告?/
‘纵使没有不法营利或医疗行为,但若显然在用语中已含影射医疗业务词句广告,
招徕医疗患者之意图亦十分明确,意即“客观上具有刊登医疗广告资讯行为”且
“主观上有宣传医疗业务,以达招徕患者医疗为目的”之诉求,当然就是医疗法
所规范之医疗广告;且医疗广告之管理,目的在于使国民对医疗广告之认知系
合法立案之医疗机构所为,自然行为人有无医疗行为或是否营利,并无直接关联。
纵使医疗行为未收取报酬,仍不能以此主张其医疗广告之合法性,其并非医疗机构
却仍为医疗广告之行为,应属违法。’
本版诸多热心网友的心得分享,若涉及上列四项
(也就是版友希望公开的诊所名称、项目、价钱、等等资讯),
在卫生主管机关认定就是医疗广告,而版友即使本心只是分享,
并不是要帮诊所打广告,仍然可被认定为触法而遭受处罚。
在医学美容版的诸多版友分享经验的同时,也有不少法律问题产生。
比较幸运的版友在自己或版主来的及发现并提醒修正或删文后,没有遭遇麻烦。
但也有些版友很不幸的被正式请去说明或受罚。
(也许是版上有潜水的相关同业很认真在检举)
这也是为何版主在置底文章提醒大家:
[公告] 版友发言表达意见时,请留意可能并发症...
所以版主在此特别再次提醒大家,
正因为这是个公开的园地,
版友必须要为自己的言论负法律责任,
请您在发文的同时,
务必小心可能发生的、无法预期的、从天上掉下来的并发症......。
医学美容版版主 herpes 敬告
※ 引述《spp782002 (3M)》之铭言:
: 相信板友们都知道,每次只要有生火的经验分享,都会很想知道是在哪做的,多少钱?
: 是说明明版规没有规定不能写诊所医生价钱,但每次有人贴心得文都一定会说 "怕违反版
: 规、怕被说是广告,所以不直接说是哪里做的唷",然后下面就会有一大串跪求资讯的推
: 文...
: 所以我觉得,要不要干脆更改发文格式,发心得文最上面都直接注明诊所医生费用,虽然
: 每个人的状况与收费必然不同,但想必大家也只是想抓个大概的预算当参考
: 也许有人会问,这样不是会有广告的嫌疑吗?我想说的是,难道现在板上的广告还不够多
: 吗?我认为直接接露这些资讯反而更公开透明,大家都能看到而且可以互相讨论互相参考
: ,也可以跟自己的经验做比较
: 类似的像是美发板,以前也都是大家在那边私讯哪间沙龙哪个设计师剪染烫护多少钱,现
: 在改成公开资讯格式搭配照片分享,觉得风气比以前暧暧昧昧的好很多
: 不知道大家觉得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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