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车参圣整形外科双眼皮泡泡眼手术失败心得

楼主: trash1109 (垃圾车与水母喽喽们)   2014-05-18 02:14:20
先谢谢各位的鼓励跟关心,然后我的文章PH值都很低,请多包涵。
ecos0821在我文章多则留言(烦请看原文)让人眉头一皱,感觉案情并不单纯,
我只好充当键盘科南(我心里已有答案,但为求慎重,先不说)。
因为我资质平庸,无法当骇客查ecos0821的IP得知究是病人或诊所员工,
所以只好学“爱护航、逻辑不通”护士无限循环:“已经请警察查了,
已经请警察查了,已经请警察查了……。” http://ppt.cc/5urm
ecos0821若是当天看到我的病人,而关于那些留言你能证明确实是护士、医生告诉你的,
你仅是事实陈述无涉诽谤,到时我会撤告,为我的扰民行为向你说明缘由、致歉。
但若是诊所员工(我大概知道是谁),别以为隐身虚拟世界,就不用为自己言行负责,
推 ecos0821:听车医师说,你曾经有次返诊时讲了3、4个 118.167.102.128 05/18 00:17
→ ecos0821:小时,用到半夜3、4点,时间拖太晚,结果 118.167.102.128 05/18 00:17
→ ecos0821:你很“体贴”的建议护士们先下班,你跟医 118.167.102.128 05/18 00:18
→ ecos0821:生单独谈就好。真的很贴心哦~不过,怎么 118.167.102.128 05/18 00:20
→ ecos0821:听起来有点怪哦! 118.167.102.128 05/18 00:20
你以为我看到这样的话不会动怒?(我的回复请回去看原文)别以为我好欺负,我的人格才
不容许你这种人污蔑,劳烦踹共,不然休想我会撤告,等法院认证“加重诽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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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总结ecos0821在5/14跟5/15的发言,可疑点分析如下:
1. 5/14说闹的病人“应该”是原PO,我回复后,ecos0821便应知我是当天病人, 5/15
又再次说闹的病人“原来”是原PO,知道的事何须提及两次?难道想凸显“闹”字?
2.5/15上站次数只有两次,偏偏就那么刚好,在我5/13发文当天才注册。
3.说原PO的照片尚在恢复期,但我明明写那时医生强调两个月就恢复自然了,
所以依车说法,那照片早过了恢复期,你不小心没看到?还是故意忽视?
4.说看到原PO眼睛并无异状,5/12我面朝柜台,没有其他病人直视我,印象唯一一位是当
我转头看向沙发区,坐着的回诊病人。
天大地大台科大(误),ecos0821就那么刚好是那病人?而看他眼皮感觉已过恢复期了,若
他当时是逛板爬文决定医师,怎么又只会上站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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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终身保固,重修不收费”不是车参圣的“良心保证”吗?这不是诊所“义务”吗?
ecos0821若是病人,应该会力挺病人争取权益吧,怎么会以此来帮诊所缓颊?
6.对于原PO手术细节知之甚详,一般病人会这么好奇其他人的事?又为何不在5/14就把知
道内容发完,硬要多次发文?
7.ecos0821推文中有:“之后你‘来’车医师诊所……”,依中文用法,拜访他人,
我们会说“去、到”他家,若是东道主,才会说“来”我家吧,不知是你疏忽,
还是诊所是你“安身立命”之处?
8.推文说原PO当天说“要闹让车医师生意变不好”。明明我的说法是若没有诚意解决问题
,不给照片的话,我也不会再顾及车的感受,将会爆料手术失败与诊所恶行,为何你选择
截取片段呢?我也有说有极少数护士还算有同理心,但毕竟领人薪水,不得不低头,我不
怪他们,你要平衡报导,客观评论呀。
还有你原来觉得“病人爆料手术失败”是“闹诊所”呀。我还“闹元宵”哩,
车医师时薪约4万,你若是病人,还这么担心他生意不好,你对诊所真是有高度同理心,
深感钦佩。衷心认为诊所应该请你这种“优质病人”当“员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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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疑点分析完毕,以下说明可能情况与法律责任:
1.ecos0821是回诊病人,医生跟他说别人的医疗纠纷,他认为我“闹”。
医护人员对因业务而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不得无故泄漏。
(医疗法72、103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锾,医师法23、29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锾,护理人员法28、33六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锾)
医疗人员法律责任:
为救援诊所名誉,泄隐私算不算“无故”,这留给卫生局认证。
病人法律责任:
刑法311对于可受公评之事,而为适当之评论者,不罚。
若回诊病人觉得我“闹”,这是主观认知,我完全尊重个人看法,
那算善意发表言论,我才不是那种动辄爱告人,箝制言论自由的人。
而关于那些留言你也能证明是护士、医师告诉你的,只是陈述事实无涉诽谤。
2.ecos0821是诊所人员,却要“装回诊病人”推文救援。
除了医疗人员泄隐私的法律责任外,尚有刑法“加重诽谤”罪责,刑法310:
“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一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
但涉于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不在此限。”
医护人员硬是“装成病人”说其他病人闹场,隐匿身分,企图以客观第三人身分评论此事
,以提升“病人闹场、找碴”言论可信度,不啻是刻意“虚构事实”,以扭转自家诊所形
象,诋毁、批评病人的名誉。
这与三星写手员工硬要装“一般消费者”,留言HTC手机奇烂无比有异曲同工之妙,
而这算不算“加重诽谤”,就请法院认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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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警察查得结果,你确实是目睹我要照片的回诊病人,
你也能证明那些留言你是怎么听来的,因司法资源有限,
言论自由甚为可贵,到时候我会撤告,为扰民行为向你说明缘由、致歉。
但若你是诊所员工,可别以为我好欺负,我忍你很久了,别以为我不会动怒!
手术失败、忧郁症已经够痛苦了,吃药还会心悸、头痛、反胃等,另外,我不像车参圣
那么有钱,还要烦恼日后庞大医药费,你还恶意造谣抹黑病人,践踏别人的痛苦很有趣吗?
我的人格才不容许你这种人污蔑,简直欺人太甚,等法院认证吧!
我历经释出善意却被诊所当作笨蛋耍的痛,那些诊所恶行我一定有凭有据地揭漏,
那件不是事实,请尽管来告。
以诚待我之人,我亦以诚相待,以恶待我之人,我绝对会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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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ash1109 (垃圾车与水母喽喽们)》之铭言:
: 2008年给车初次手术 那时跟他说左眼以前受过伤 他说不影响手术 术后约一个月脂肪
: 压下来 双眼皮就盖掉了 不见了 2011年11月去车参圣整形外科重修 彻底失败
: 1/3睫毛断掉 无法生长眼睑变锯齿状 之后历经超多次手术:
: 修复左眼、降两眼宽度、填眼窝、植睫毛、降左眼宽度、
: 电针除倒插睫毛手术 但现在还是非常的难看
: 手术失败之后就备受煎熬 难过又痛苦 常躲起来哭 还去看了精神科
: 有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想出门 现在断了睫毛吹风会痛 眼睛也常常红肿
: 布满血丝 本来车说终身保固 愿意帮我修到好
: 后来却翻脸不认帐 拒绝手术 (照片整理完会再贴)
: 2008年手术后约一个月脂肪就压下来,变这样
: http://ppt.cc/PY0R
: 2011.12月(那时医师说两个月后会变正常、自然)
: http://ppt.cc/4Ww~ http://ppt.cc/z2WU
: 2012.1月(我问两个月了,为何还是很丑,他又改口还在恢复中,护士一旁护航)
: http://ppt.cc/iu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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