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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书搜中奖发票扫QR CODE盗领 得手逾8千元遭诉
内文:
黄姓男子涉嫌在脸书搜寻电子发票中奖照片,再用国税局发布的兑奖APP扫描QR CODE兑奖,把中奖金额汇入帐户共得手8200元,检方侦查后,依诈欺罪起诉黄男。
基隆地检署起诉书指出,黄男于民国108年间得知国税局发布的“统一发票兑奖”APP,当时可不须持有实体发票也可兑奖的漏洞,同年9月起,在基隆市租屋处向不知情的简姓女友借用银行帐户,并将简女的手机门号卡插入自己的手机内下载这款APP。
黄男接着在脸书(Facebook)搜寻中奖电子发票照片,再用APP扫描电子发票上的QR CODE兑奖,导致系统误认黄男和简女为中奖人,经检方统计,共有21笔中奖发票,金额都为新台币200或1000元,总计共8200元汇入2人的帐户。
14名告诉人因中奖兴奋将电子发票纸本拍照后上传脸书,之后欲兑奖时,发现已遭他人盗领,随即向财政部国税局、台中市调查处投诉或报警处理,全案才揭露。
黄男在检方侦讯时否认犯行,辩称手机和帐户均交给一名胡姓友人使用,但检方调取户役政连结作业系统查无胡姓友人的姓名,且黄男辩称胡姓友人借用手机的经过和手机序号通联基地台纪录不符,认定黄男试图卸责,辩辞不足采信,依诈欺罪起诉黄男。
简女同样否认犯行,辩称并不知情,2人都是各自赚钱各自花用,财务没有共通,检方表示,2人当时既为男女朋友关系亲密,简女将手机门号和银行帐户交给黄男使用符合社会常情,简女所辩并非无据,简女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诉。
来源:
中央社 (编辑:李锡璋)1101115 (中央社记者王朝钰基隆15日电)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11150289.aspx
中奖发票要嘛别上传,不然上传记得要马赛克!!
也不要乱扫瞄,得不偿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