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电子发票开立后的修改?

楼主: comato (站在世界顶端看蚂蚁)   2021-07-18 20:27:27
是这样的,我刚到新的公司做会计
但我没有直接开发票的作业,我是隔天依系统结帐
事件:
4月份发生过一次,电子发票开完后,
客人也取走了,隔天回到店里说 统编错了。
一般我们的设定是,次日8点上班前结帐上传
后来是系统商协助修改 统编再重新上传。
此时,好像已经超过规定48小时上传规定。
后来收到国税局的函要解释为何超过48小时。
后来也回函结束了。
因为发生的当下我不知道。是收到函才知道。
最近又再发生一次是 载具 输入错误,要修改。
一样是客人隔天来修改。
我想问的是:
一般这样情况下是要怎么处理?
电子发票使用规定是48小时内必须上传
那如果发票有问题是:
1.直接作废重开比较方便?
2.系统商协助修改,后续再回函解释原因?
我自己是觉得如果是2. 似乎也挺麻烦的。
要一直回函解释原因。
我自己不是前端开发票的人,也没用那套系统。
所以不好直接去教前端人员怎么做比较好。
去年刚上线使用电子发票开立。
我是今年刚换到这间公司 =”=
这是我第一次做“开立电子发票”的公司。
谢谢教学。
作者: chenbbs (nick)   2021-07-19 03:19:00
如果有开统编,可以看你们的系统能不能开B2B的电子发票,七天内上传即可,B2C的发票没办法要48小时内上传,最近还收到国税局的问卷调查,以后要缩短为24小时看你的描述,似乎是修改的发票没在期限内上传,可以问厂商系统有没有内建自动批次上传电子发票的功能,不需要等结帐才人工去按上传
作者: sonmine (为爱沉沦 ♂)   2021-07-19 07:29:00
来不及48小时内修改完成,可以先上传然后再注销(取消上传),修改完成后再次上传
作者: chenbbs (nick)   2021-07-19 23:52:00
B2B 7天内上传;B2C 48小时内上传,是这样没错。你们的问题其实很好解决,只要电子发票系统能在连网的状态下,弄个排程去跑发票上传,就不会有超时的问题但这个要去问厂商有没有配套的程式,有些是要另外收费
作者: abc1993119 (ZZzz)   2021-07-20 12:33:00
注销后重新上传,但开立日期跟重新上传日期还是超过48H系统判定一样延迟上传喔
作者: aasv (玛丽走路)   2021-07-20 23:24:00
注销发票重新开立,一律以二次开立时间点上传,统编错误注销重开,在不超过7天之下,都可以回复税局发票为B2B,但传输方式走C0401~;载具错误予以注销重开,也只需回复应消费者要求更正载具至于要走作废重开,还是注销重开都无不法,依统一发票使用办法,开立错误本来就是收回收执联(档),再行重新开立,但有些消费者若坚持要开立同天发票或相同字轨,仅能注销重新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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