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会遇到店家明明使用电子发票,
却拒绝消费者使用手机条码载具存取电子发票~
说没有申请,一定要将电子发票证明联打印出来
其实不太懂都已经申请电子发票了,怎么还会没办法存载具(有很麻烦吗?!)
几年前曾经跟财政部投诉过一次辅导业者改善,联系方式是email
那次政府相关单位的处理速度还蛮快速确实的
最近这次是在家里附近的餐厅消费
但是上网查询反应管道,都要提供电话和发票号码
因为那间店的老板感觉不太客气
我有一点不敢投诉(怕惹麻烦,他知道发票号码就可以调阅监视器知道我是谁了)
请问被投诉的店家会知道相关资讯吗?
大家会投诉吗?(虽然我应该也不会再去消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