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办法
1.活动期间内至中部五县市(苗栗县、台中市、彰化市、南投县、云林县)之全家便利商
店,凭“非现金支付”方式消费,并以载具储存之有效云端发票,于活动网站登录发票号
码,即可参加抽奖。
2.前1,000名登录者,另可获早鸟登录奖。
3.有效之云端发票系指:
◆发票开立日期于2018/8/15~2018/10/10。
◆发票于中部五县市(苗栗县、台中市、彰化市、南投县、云林县)之全家便利商店消费
开立,且消费金额10元以上。
◆凭“非现金支付方式”消费,包含信用卡、行动支付与电子票证支付,如手机行动支付
、悠游卡、信用卡等。
◆以载具(手机条码、自然人凭证、悠游卡、一卡通、信用卡等)储存。
◆未印有买受人统编或扣缴单位编号。
◆未捐赠、未作废。
#若经确认非属有效发票,将不具抽(得)奖资格,恕不另行通知。
#每张发票限登录一次(若有重复登录者,以首次登录所填载资料为准),每人登录发票
张数不限,惟每张发票最多一次中奖机会。
#发票登录抽奖:为维护抽奖活动之公平性,头奖及贰奖,同一人仅具一次得奖资格,不
得重复中奖,惟普奖得具8次得奖资格。
#早鸟登录奖:同一人仅具一次得奖资格。
#发票号码一经登录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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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活动网址
http://pay.ntbc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