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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开立店家拒支援各类载具 已违规!
2017年09月14日21:14
台北国税局表示,最近接获民众反映至开立电子发票的店家消费时,因店家无读取共通性
载具的扫瞄机、硬件设备或店员不会操作等原因,致民众无法以共通性载具索取电子发票
丧失增加无实电子发票专属奖(15组1百万元及1万组2千元)中奖的机会。
国税局说明,依电子发票实施作业要点第20点及第21点规定,营业人应确保电子发票可连
结至消费者所持有载具,以不打印证明联为原则,且营业人应具备读取共通性载具之条码
扫描机具或设备,亦不得拒绝消费者以共通性载具索取电子发票。
为避免影响消费者权益,国税局呼吁开立电子发票营业人自行检视结帐设备是否具备读取
共通性载具之条码扫描机或设备,并加强员工训练,于结帐时鼓励消费者多使用共通性载
具索取电子发票,以提升电子发票载具使用率,落实节能减碳。(陈莹欣/台北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inance/20170914/1203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