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签约心得分享

楼主: lovingandy (乐冰安蒂)   2018-02-26 09:52:19
※ 引述《liunhow (光武刘秀)》之铭言:
: 有一点十分重要,那就是你创作是为了什么?
: 如果只是为了‘兴趣’而创作,
: 那很抱歉,你可能赚不了什么钱。
把写作当做兴趣来写确实很难可以赚到钱,
何况是以台湾的现况,更是难上加难。
知道且深深了解到底为了什么而创作是好的。
乔治欧威尔的《我为何写作?》推荐可以读一读。
: 我这两年在不少创作的论坛流连,
: 一群创作者为了兴趣而创作,
: 高兴时就发文,不高兴就砍文,
: 能够完成一篇十万字大作的人屈指可数。
我认为字数并非是否为大作的重点。
十万字不算少,
我写过篇幅最长的才接近九万字,
但获得最大效益的反而才四万字左右。
字数篇幅当然是影响作品许多因素的条件之一,
但不应该拘泥于此,品质才是最重要的一点。
会考量到字数而去写,
多半都是出版以及长篇比赛为前提,
在上述条件下才需特别去注意这一因素。
能持之以恒,
至少把一篇小说不论字数好好写完就已经可以筛掉一堆人了。
: 更别说我提供的一些比赛资讯,
: 根本没有人有决心去完成。
: 说穿了,把写作当兴趣就只是茶余饭后的一种乐趣而已,
: 要赚钱或成名,颇有难度。
: 就我而言写作是毕生的“志业”,
: 既然是志业那就是想赚钱、想成名,
: 虽然这种以利为出发点的想法比较不可取,
: 甚至会被清流者给唾弃,
: 但有这种图利的念头反而会让人更想去琢磨自己的文章,
: 而并非写写文章当兴趣。
以图利为出发点我认为不会不好,
但以此为前提之下创作这件事很有可能就变得只是“工作”。
在我奢侈的那一年半中,
曾一周五天每日八小时都窝在咖啡厅写。
以我个人而言要是创作无法再带给我乐趣,
我应该没办法进行下去了吧。
再者以图利为出发考量的琢磨,
在当前市场的倾向下也不会是我的方向。
: 把写作当志业就能赚钱吗?想得美。
: 如果真的那么好赚,那干么有一堆作家都还要做个副业。
: 那这样还要继续创作下去吗?
: 对此我有一种很偏激的想法,我建议你放弃,
: 因为我希望全天下人能够放弃拿创作当志业,
: 只剩下我坚持创作梦想,
: 那么,我就是全天下惟一的作家。WWW
写作当志业不是不可能,
但不用说赚大钱,现实是连要赚生活费都极其困难。
很多作家都还是把写作当做是副业。
想成为天下唯一的作家真的想太多,
这世界上还很多疯子一直入坑。
: 总之,坚持到底,等其他人放弃,
: 你绝对会看得到成果,
: 写完每个一百万字之后,
: 你就会猛然发觉之前写的文章是在写什么鬼阿?
: 有这种发觉就是硕大的成果。
: (尽管如此,我希望你赶快放弃写作。哈哈)
这几年下来发现,
其实除了写之外也很重要的是读,
读了之后更重要的是分析。
没做功课就猛写或是一直都不练习都很难有成果,
除非是天才执笔。
但现实状况是大概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都不是天才。
接受现况还持之以恒的一边是天才,
另外一边是疯子。
: 接下来讲“签约”这档事,
: 我不晓得各位有没有看过一些签约的附件,
: 里面通常会有一项要你写自介或得奖纪录。
: 这一点企图很明显,出版社会希望你有一些得奖的经验,
: 亦即你被其他的评审审核且得奖过,
: 编辑才肯采纳抑或过目你的文章。
某方面来说确实如此,
这是很残酷的事实。
获得成绩就是某种程度上的品质保证。
除非投稿的作品文笔跟内容俱佳,
否则大家都会比较偏向选现成的。
编辑要审的稿似乎挺多,
不时会听到编辑朋友审到白眼翻去天边。
身为读者有时我读文光看前三页就不再想读的,
但审稿的编辑们似乎没选择得硬吞下去?
: 因此,建议先拼个一些县市文学奖或出版社自行办理的比赛,
: 以中短篇文章得奖,累积纪录后再行去投稿长篇大作。
: 其实,中短篇文章是一种练习结构及合理性的模式,
: 倘若写得好,受到肯定,才去把篇幅扩大,
: 千万别一开始就立志要写长篇。
: (在下的第一篇长篇就是四十多万字的太监文,浪费了一年的青春。)
真的非常不建议一开始就写长篇,
也不是很建议从极短篇之类的开始,
长或极短都各有各的难处,
并非最佳练习的规格。
可以先从建构简单的故事开始,
然后好好地把故事说完。
最重要的是知道你想要说什么故事?
为什么要说这个故事?
以及要如何说?
: 有了得奖纪录,在你身上就有名气的加持,
: 虽然不一定会过稿,但至少机率较素人高出许多。
这是事实。
得过某个奖之后,
之前写完的另外三部我想是因此而签出去了。
: 话说回来,一部作品有分成纸本版权跟影剧权,
: 这就是之前讨论的,秀威是出书的,镜文学是媒合影剧的,
: 这两种都各有其千秋,并没有谁好谁坏,
: 端看作者自己要朝哪个方向去发展。
: 只不过,现在人爱看手机、电影,不太爱看纸本的书,
: 因而我个人未来是略看好影剧这方面。
: 当然,超级卖的书很容易被翻拍成电影!
: 作品有那么容易拍成电影吗?作梦!
: 我第一次签约时跟镜文学的编辑谈了一下,
: 他们签了千余篇作品,拍成影剧的用十个手指数的出来,
: 也就是不到1%。
畅销书当然不乏被翻拍成电影的,
但这在台湾比例上而言还是十分低。
可以看看近年国片中是小说改编的比例就知道。
甚者小说和剧本是完全不一样的东西,
考量的点差异也十分大。
: 讲到镜文学不能够透漏太多,
: 因为合约上面有强调不能够泄漏他们的机密。
: 跟镜文学签约要干么?
: 第一,赚钱,养家餬口。
: 如果能像九把刀最猛的时候一样,每个月出一篇作品,
: 届时赚的钱就比一般上班族还要多。
: 但这前提是,我有得过镜文学的奖,
: 编辑同意我有新作就可以跟他签。
: (不过通常第一次也不会过稿)
: 但惯看镜文学签了一千多部的角度来看,
: 只要稍微有卖点的作品都应该会过稿吧?
要养家糊口我自己是认为十分困难。
会想签约最主要是感觉多了后盾,
要是不幸被抄袭去处理的不会是你自己而已。
他人也比较会因此而不敢抄你的。
再说说实际的改编授权金好了,
台湾现在绝大多数开的价码根本让你连养自己都不成。
: 第二,就算作品无法被拍成影剧,
: 契约到期之后还是可以拿去做其他用途,
: 例如重修过之后拿去投出版社。
: 因此我的想法是,如果出版社很难过稿帮你出书的话,
: 不妨可以投投镜文学,赚个合约金也好。
: WWW,我真是以图利为主的小人阿。
这点其实我没那么乐观。
都在网络上全文发表过了,
就算重修我也不知道有哪间出版社还接受投稿?
最近的百万征选要投心脏也要很大,
依稀记得至少要发表全文的一半,
光是这样要投其他比赛或出版社多半也会被打回票了。
: PS:提醒要写影剧类的作品有一点很重要,
: 这也是镜文学编辑告诉我的,那就是不要侵权!!!
: 例如,拙作在一个片段里面提到皮卡丘,
: 但是皮卡丘已经是神奇宝贝的人物,
: 我用神奇宝贝里的人物就是侵权,
: 这样的文绝对不会过。
: 我这样写应该不会掀起笔战吧!? XD
写进去不一定会侵权。
会不会侵权是你写之前有没有跟老任谈过且获得授权。
:
作者: chi12345678 (to Terabithia)   2018-02-26 11:07:00
感谢大大分享
作者: pressurepot (压力锅)   2018-02-26 13:11:00
是浴火凤凰
作者: jojolia69 (Jolia)   2018-02-26 14:31:00
作者: chi12345678 (to Terabithia)   2018-02-26 17:07:00
这个当年几乎是30年了
作者: kd1523 (雨)   2018-02-26 18:48:00
谢谢大大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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