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署试办快递收货人实名认证及线上报关委任生效
【记者陈维强/台北报导】 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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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务署为确认进口快递货物收货人身分及报关委任关系,发布订定“试办快递货物
收货人实名认证及线上报关委任实施作业要点”,即起生效。
该要点适用范围为空运快递货物及海运快递货物之进口简易申报单,所称实名认证系指收
货人透过实名认证平台,经行动通讯门号身分识别技术或自然人凭证登入方式,线上核实
身分。
以进口简易申报单申报收货人实名认证行动通讯门号号码者,得免申报收货人身分证统一
编号、外侨居留证统一证号或护照号码。以进口快递货物简易申报单申报收货人之身分识
别资料,经海关比对实名认证数据库不符者,得回复错单。海关得将依规定申报并比对相
符之收货人,列为税款缴纳证之纳税义务人。
以进口简易申报单申报收货人实名认证行动通讯门号号码者,得由实名认证平台发送报关
委任电子讯息予收货人,并由收货人以实名认证行动通讯门号装置回复确认或以自然人凭
证登入确认方式,办理线上报关委任。
收货人未于实名认证平台发送报关委任电子讯息之翌日起七日内办理线上报关委任者,实
名认证平台将建立异常纪录档,并通知快递报关业者联系收货人办理线上报关委任或依规
定向收货人取得纸本报关委任书。
经海关抽中报关委任查核案件,将由通关系统通知实名认证平台转知快递报关业者。收货
人未于海关抽核通知发送之翌日起七日内办理线上报关委任或出具纸本报关委任书供海关
销案者,由海关制作“异常收货人身分识别资料清表”通知实名认证平台供快递报关业者
报关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