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进出口频繁的课税时间?

楼主: POGHERKV   2017-05-31 05:39:14
请问一下
之前炒得沸沸扬扬的进口次数频繁课税
有人说3月实施
也有人说5月实施
可是5月26号看到财政部有发布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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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税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但书所称进口次数频繁之认定原则如下:
(一) 同一纳税义务人于半年度内进口货物适用同条项之免税规定放行逾六次者。
(二) 前开所称半年度,指每年一月至六月及七月至十二月。
(三) 进口次数之认定时点,以报单所载进口日期为准,并于每年一月一日及七月一日重
行计算。
二、本令自中华民国一百零六年七月一日生效。
https://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79725&ctNode=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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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之前是因为没有认定的标准,所以都没课税?
还有就我所知,政府分类的标准是 邮包 跟 快递包裹(淘宝...等) 不一样
[下面财政部的网络交易课税专区可以看的出来]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685/5789236604715287195
所以
邮包物品进出口通关办法中:三十日内2次以上者不适用3000免税额
在网络购物快递包裹就不适用了?
只需要注意是否有没有超过半年6次就好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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