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 海外网购频繁 免税恐取消

楼主: g870043 (阿草)   2016-01-07 01:27:53
想请问有人测试过
不同的卖家在同一个月内送到同一地址(不同天) 是否有课税?
然后有人测试过同一地址 不同人名会被课吗?
然后寄到学校一个月超过二次也会被课税吗?
感谢大家
※ 引述《teresa111 (Teresa)》之铭言:
: 今天看了这一篇报导后,整个吓了一跳。为了确认新闻报导没有错误,
: 所以又找了一下相关条文.请大家一起来确认一下我的认知是否正确.
: 红字是我想要确认的.
: 2/7后 还有合购2笔淘宝货没寄出.
: A货 $740 (甲卖家寄到我家)
: B货 $440 (乙卖家寄到我家)
:
: 指2/7生效
:
: 由新闻内容来看,记者应该是以第10条、第11条、第12条来写这篇报导,
: 第10条是规定 完税价格>3000要课税
: 第11条是规定 自同一寄递地,同一到达日寄交同一地址或同一收件人,
: 在两件以上者,合并计算完税价格。
: 前项所称同一到达日,指邮政机构加盖邮戳于邮包发递单上之日。
: 同一寄递地是指同一地址,还指国家或城市?
: 如果邮戳日期不同就不能合并金额计算完税价格.
: 所以A和B货只要不是同一天邮戳日期,就不能合并计算完税价格.
:
: 第12条是规定 自同一寄递地寄交同一地址或同一收件人之邮包物品,次数频繁者,
: 不适用本办法关于免税之规定。
: 前项所称次数频繁,指于三十日内邮寄物品二次以上或
: 半年内邮寄物品六次以上。
: 如果寄递地是地址的话
: 甲卖家寄给我,累计1次,30日内可再买1次3000元以下完税金额,免税
: 乙卖家寄给我,累计1次,30日内可再买1次3000元以下完税金额,免税
: 其它未买过的卖家,地址不同的,还有30日2次免税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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