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疑问想请问大家
许多网络卖场常有类似的字眼
例如 卖场为连线代购模式,商品均为优惠价格,售出后除非商品严重瑕疵或寄错商品,
恕不接受以色差、跟想像不同、尺寸不符等个人理由退货。
但是如这篇里面所写到的 http://www.netsun.com.tw/marketing/keyword.html?id=1421
消基会称许多网络卖家都有违反《消保法》的情形,
更举例 Yahoo!奇摩卖家“东京着衣”的退货条件明定:
“无法接受美眉们以不适合、不喜欢、跟想像不同等理由要求更换颜色、款式或退款。”
消基会表示,类似此种已进行“反复贩卖同种商品或销售次数破万”的卖家,
皆应归认定属于企业经营者,依据《消保法》第十九条二项规定,企业经营者若片面
限制消费者受法律保障的七天鉴赏期,限制退货办法,依法不生效力。
网络企业经营者在订定相关买卖规定时,大多以“买家若无法接受请勿下标”、
“若买家下标表示同意规范”等表示来规避日后争议。对此消基会表示:
网络企业经营者买卖规约之订定,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条文,亦不得迫使消费者
放弃法律所赋予之权利。因此,即使网络企业经营者于网站上公告“买家若无法接受
请勿下标”、“若买家下标表示同意规范”等语,仍不影响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七日内,
享有鉴赏期的权益。
所以其实退货是我的权利吗?
但总觉得跟店家说他们还是会不给退
这时应该怎么办要跟消保关申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