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上个月由于营业额已经超过8万,有控制在20万以内 (约17点多)
于是就线上办理行号商业登记
(顺便提醒,台北市的朋友要先办理商业土地预查)
办好后,顺便就线上申请税籍登记
大约5天后系统就显示已结案。
打电话去国税局确认是否这样就算完成?
承办人说,对,已经寄发公文,要开始开立发票
菜逼八我听到要开立发票,马上就问说,我只是兼职拍卖,营业额不到20万也要吗?
结果承办人很生气地说
"我又不是你,我怎么知道你营业额多少?没有规定不到20万就不用开发票!" 怕...
当下有点错愕,但她这么说也没错啦
后来查了一下,法规是说 不到20万可不开立发票,非不到20万就一定不用开
也是有人被国税局认定需要开立的
由于害怕被刁难,还是好声好气地问对方要怎么做?
承办人才说,线上税籍登记之外,还要申请免用统一发票
手写一写、盖大小章直接寄挂号信过去即可 (查了一下好像也可以线上申请)
会不会通过要由他们审查
想请问的是
1. 免用统一发票的审查会到营业登记地址场勘吗?
2. 如果承办人不给通过,一定要开发票
请问营业税就一律5%计算?即使8-20万也是?
3. 有些专业卖场下标处都会有两种价格: 不含税跟开发票两种
请问这样的作法是否合法?
这样营业额申报要怎么报啊 @@?
没开发票就不用报?
4. 国税局没跟我要近期的营业额,这样要用什么标准判定是否符合小规模营业人?
先把卖场热卖商品下架会有帮助吗 Q_Q
还是他们会直接跟虾皮调阅资料呢
5. 如果这个月税籍登记通过后,那上个月超过八万需要补申报补缴税吗
菜逼八感谢各位大大解惑 m(_ _)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