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经手商品纯代购的税务问题

楼主: usyellow (Joie de Vivre!)   2021-04-27 15:10:00
我目前有在代刷国外网站商品,主要就是赚取信用卡红利
基本上不经手商品,都是国外网站直寄给买家
经爬文后了解此方式属于"劳务",想了解一下这样是否需要办理税籍登记呢
另也想请问关于销售劳务4万的计算,是指收取付款之间的价差吗?
如以我的情况是以信用卡红利为主,其中并无太大价差,那如何认定销售劳务的金额呢
再请大家解惑了,谢谢
作者: doS16 (卖萌可耻)   2021-04-27 15:25:00
4万是算营业额不是利润
作者: popoyuiyui (玉波)   2021-04-27 15:53:00
非价差,以实际代销金额计算
楼主: usyellow (Joie de Vivre!)   2021-04-27 16:18:00
再请问劳务的税率也是20万以下1%,20万以上5%吗?居间行为:(一)、模式:C或A请B以$100寻找交易对象,事成后支付佣金$40,B的特征为:不担任海关进口人:以C名义向海关申报进口,作为收货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货品发生瑕疵,C直接要求A负责,与B无关。我的情况属以上居间行为的话,是否就以价格为税金基础?
作者: aikopake (money)   2021-04-27 20:00:00
如果你跟客户收款是140,国税局就是认定营业额140,100部分会要你提列成本,就像网拍商品单价100运费60,国税局一样认定你营业额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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