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版大们
小弟从一月有陆陆续续帮忙代购
还有贩售自己二手用不到的东西
这样得去补办理税籍登记吗?
1月 9万
2月 25万
3月 9万
4月 22万
5月 目前5万
因为卖场代购跟自己的东西都混在一起
有些韩国团购的徽章 一个价格200~600 一个都只赚10~20元而已
这样要怎么办??
还是只看营业额而已
因为还要看到超过20万要发票
我是偶尔加上自己的二手物品才会超过
这样我该不会以后都得开发票吧
我有些是用虾皮 有些卖货便 有些直接汇款的
我要自己整理好吗 还是给他虾皮就好了呢
因为六月后就不做了 这样还要税籍登记吗
再麻烦帮忙解答
新手翻版上文章还是不太懂
再麻烦解答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