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电商平台购买商品,用邮局寄出没有取货被退回
去电告知顾客寄件未取,如要再寄出,请顾客自行负担邮资我们才寄出
然后顾客都表示不愿意负担邮资,但是顾客方也未去电商平台办理退货退款
因为这样时间往返早就过了七天鉴赏期的退货时间了
现在问题是.....我有点不知道该拿这个货怎么办?因为顾客已付钱了
所以这个货应该是要给顾客的,但是顾客不愿意负担多余的运费邮资
这样能算我们侵占吗??
还是说如果顾客就当损失不处理不取货就当我们赚到??
只是目前我们也不敢动回来的这批货
这还有个问题是,如果顾客愿意付邮资,是只跟他要寄过去的邮资
那他未取件被退回的邮资是我们自行承担吗?
我们家会计很不爽觉得这笔邮资应该也要跟顾客讨...
可是我会觉得货物卡在我们这也很烦啊....
如果顾客愿意付再寄一次的邮资我觉得可以算了....
不知道板上大家遇到类似事件是如何处理?还是说我们现在这样会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