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dslin (渡鸦先生)
2019-04-19 10:11:00被告知为警示帐户一般来说就是先紧急冻结帐户避免受害者再次汇款导致损失,所以会比警方通知还快速是正常的。相关法律条款为银行法45-2条第二项要解开你被冻结的户头只有两种方法1.此警示帐户从通报时间满三年,就会失效,除非原通报机关又通报2.经通报机关通报解除:就是等案件结束后你才能人工申请解除,到附近警局申请,警方判断此帐户没有被作为犯案帐户后就能解除了至于发还剩余款是指你需要和对方讨论金额赔偿返还相关事宜收到单据后记得先与警局联络,避免直接三万块直接被拿去返还建议积极回复警方并配合调查,这样法院判决无罪机率也较高另外诈欺罪在法律上属于非告诉乃论,即使对方撤告也要等到法院判决结束为止,这样案件才能算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