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想请问一下以下状况我该怎么处理??
我只是将一些自己用不上的衣物丢上露天拍卖,并且请欲下标者先连系才下标
平常也没啥人关注,但是昨晚突然有一件衬衫被下标
丢对方悄悄话也不回应,但今天等回家后发现他汇款了却把我加入黑名单
通知寄件的详细资料也怪怪的,看起来像是假名....
(例如姓名填"Anderson",收件人填"安德生"....)
一件300块的衣服,我宁可买不出去也不想在淌这种浑水
请问是否直接退钱,并保留退款证据
还是直接寄存证信函呢?
或者有类似经验的版友可以指教一下,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