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 仅代订有现货库存之商品
2. 购物车内商品需有一项售价高于100元方可使用e-coupon
3. 付款方式一律选7-11取货付款
4. 发票为电子发票,若有需要发票者,请主动提供手机载具凭证
如未提供,发票直接归代订者
5. 代订时所获得之发票.e-coupon及购物金归代订者
6. 退/换货依博客来之规定处理
7. 请于取货期限内至7-11取货,违者报黑名单
意者请以站内信回复以下资料:
1.商品全名:
2.商品直接订购网址(1件以上加注数量):
3.未折价前之购物车总金额:
4.取件人姓名:
5.取件人电话:
6.取件人Email:
7-1.取货门市:店号/店名/地址 (至少两项):
7-11门市查询:http://emap.pcsc.com.tw/emap.aspx
非7-11门市查询:http://cvs.map.com.tw/
7-2.宅配取货付款地址:
8.退/换货依商店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