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 7-11 购物金/现金抵用券400元

楼主: diska (go australia)   2018-12-24 22:20:23
商品名称:7-11现金抵用券 50*5=250元 , 电子购物金 50 + 100 =150, 全部400元
交易地区:全国
商品价格:NTD 360元 (九折)
新旧状况:全新
交易方式:转帐后提供序号 (邮局/国泰/台新)
联络方式:站内信, 可用信箱或用line联络交易
其他说明:
1. 7-ELEVEN 50元电子购物金即享券乙份,请于2018.12.31前开启下方完整券样(密码xxx
x)至柜台扫码兑换。
2.7-ELEVEN 100元电子购物金即享券乙份,请于2018.12.31前开启下方完整券样(密码xxx
x)至柜台扫码兑换。
3.国泰APP现金抵用券5*50=250,到2019/1/31
电子券(下称本券)为赠品产出后请尽速于期限内兑换完毕,逾期或遗失恕不补发。
兑换条码一经刷读完成兑换后,恕无法退货或换货。
本券可抵全店开立发票之商品消费,唯需单次使用超过该抵用券金额,单次消费可折抵多
张。
本券不得要求折换现金,恕不找零,亦不得要求更换使用于非指定商品;本券不适用非开
立统一超商发票之特殊门市(如:台铁门市、经本公司公告不开立本公司发票之部分学校、
厂办及商场门市等)及离岛门市 ,请至邻近其他“开立7-ELEVEN发票”之门市使用。
本券请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盗用,本券不再补发。请勿擅自伪造、变造,以免触犯刑
责。
本券所兑换之商品或折抵消费之金额不予开立统一发票。
本券不得与其他优惠或促销活动并用,亦不计入7-ELEVEN所举办之集点活动(如:全店集
点)之消费金额内。
本券不得使用代收(包含incomm)、代售业务及健康捐商品(如:香菸、滤嘴)及储值(如:i
cash、悠游卡等)、ibonmart、网络取货等商品。
国泰世华银行与7-ELEVEN保留随时终止、取消、变更活动与更换商品品项之权利,如对兑
换资格或活动办法有疑问请洽国泰世华客服专线:0800-818-001。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