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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订文,禁止非取货付款方式代订
注意事项
A. 限7-11取货付款或货到付现两种方式,未取货者黑名单
B. 满799元折50有2张,满999元折100有4张,全馆皆可(不含售票网)。
C. 下单日期可选8月27日或9月7日,有急用者请慎重考虑。
D. 无需代订费,但代订后产生博客来e-coupon、购物金归代订者
E. 发票可归您,惟须提供载具编号,否则发票归代订者。
F. 7-11取货付款实际支付金额未达350者,博客来会收取20元处理费。
1.指定代订日期:8月27日或9月7日
2.欲使用之折价券:满799元折50或999元折100
3.电子载具编号:无可不用填
4.取货方式:7-11取货付现或货到付款
5.商品全名:
6.商品直接订购网址(1件以上加注数量):
7.未折价前之购物车总金额:
8.取件人姓名:
9.取件人电话:
10.取件人Email:
11-1和11-2请则一填写
11-1.取货门市:店号/店名/地址 (至少两项):7-11门市查询
http://emap.pcsc.com.tw/emap.aspx
11-2取货地址:
*退/换货依商店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