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费]百货周年庆HAPPY GO兑点回馈50%再抽iPhone

楼主: niceH (霸气)   2017-10-05 11:18:49
举办厂商:HAPPY GO
截止日期:即日起~12/31
抽奖办法:
HAPPY GO卡友于活动期间完成登记即有回馈资格。
步骤 1 资格登记:点击“卡友登记享回馈”,进入登记流程并勾选“启动我的绝兑时刻
”即完成资格登记。
步骤 2 期间兑点:于2017.10.06~12.31期间兑点,即有点数回馈资格
抽奖网址:https://goo.gl/XgcDSf
(请勿在此提供拉票连结 请利用备注)
奖项:
3,000名点数回馈:主办单位每月抽出 1,000名符合回馈资格卡友,进行点数回馈。
点数回馈说明:符合回馈资格卡友,主办单位将回馈当月卡友兑点总数50%。若该名卡友
2017年1/1~10/6期间无兑点,可再赠50%。
每月得奖卡友仅限得一次,每人每月回馈金额最高200点。
加码抽 iPhone手机:(仅限远传用户之卡友)
于10.6~10.31期间,于远传进行兑点,即有抽得iPhone 8(共一名)。
于11.1~11.30期间,兑点不限远传,即有抽得iPhone 8(共一名)。
于11.1~12.31期间,连续两个月都有在远传兑点且超过200点,即有抽得iPhone X(共一名
)。
备注:(需提供身分证字号)
抽奖日期与寄送
第一次抽奖 2017/11/6,点数回馈1,000名及iPhone 8 (共一名)。
第二次抽奖 2017/12/6,点数回馈1,000名及iPhone 8 (共一名)。
第三次抽奖 2018/01/8,点数回馈1,000名及iPhone X (共一名)。
点数回馈:获奖卡友,点数将于当月自动转入您的帐户。
iPhone奖项:于当月通知得奖卡友,进行领奖寄送事宜。
本活动为机会中奖,依中华民国税法规定,年度(累积期间为2017/01/01至2017/12/31止)
中奖价值若超过新台币1,000元整或是HAPPY GO点数超过3,174点,应列入中奖人年度综合
所得税申报,故中奖人需提供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并依中华民国税法规定填写相关文件
,以供主办单位向税捐机关年度列单申报作业。凡中奖价值超过现金20,000元整或HAPPY
GO点数超过63,492点,中奖者须支付10%机会中奖所得税。主办单位得事先代扣所得税,
未于主办单位所定期限内缴付机会中奖所得税额予主办单位者,或不愿提供相关资料或未
依期限配合办理手续者,视同放弃中奖权利。
中奖人若非中华民国国境内设籍之国人(即在中华民国境内居住未达183天之本国人及外国
人),不论中奖人所得奖项之价值,需预先扣缴20%机会中奖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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