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送认养条件讨论

楼主: wsx321edc (poli波哩)   2022-08-10 16:39:08
大家好。
前几天板主发了一篇关于送养认养的条件公告文,
当时看完我有一些想法,但因为板规规定不能回文,
便以站内信与板主讨论。
后来板主说可以用其他分类另外发文,充实板面文章,
所以不才我就来抛转引玉,也欢迎大家讨论。
首先针对"领养"我与板主那篇的看法大致相同,
做善事收编送养、或是碍于现实因素必须送养,
不论是不是中途,不论次数,
都不应该转嫁成本到认养人身上。
但这是我个人看法,
事实上大部分人对于以中途的名义送养,
就比较能接受在提供收据佐证下,
由认养人支付结扎、预防针等费用。
可是在法律上到底拿收据收费合不合法?
有收据就是金钱流动的免死金牌?
首先法规并没有定义中途或是非中途,
在实际处理也都同样使用赠与、转让等(合法业者买卖是另一回事)。
板主原公告其实刚好提到一个案例应该是中途(协会协助结扎),
另一个就比较像是非中途,自家狗的送养(红包、送糖习俗、明确品种)。
其实这两者应该分开讨论会比较明确,
但碍于篇幅,及原公告底下的推文其实有共识红包属于违法,
所以这篇以下就不太会讨论自家狗送养这部分(要钱明显踩线),
而是以中途、救援的前提来阐论。
原公告下方有w板友提供窝窝报导的新北市动保处方的看法,
大意是中途送养收费采个案认定,视获利与反复性判定。
我这边提供私下询问某市动保处的说法平衡一下,
但由于是私下询问,没有录音或第三方佐证,
且为三四年前的事,不一定等同于现在该动保处的方针,
还请大家先了解这点。
当然也可以对我的说法持怀疑态度,或自行询问。
洽问该动保处时我有明确表示"中途持医疗收据向领养人收费"是否可行?
动保处答案是不建议,灰色地带,没人检举就XD
除了收据本身可以作手脚,不易查核之外,
也不能排除中途和医院私下协议、盈利(收回扣)等情形。
也就是该动保处立场基本上不建议收费,即使有收据证明。
讲到收据这件事,不知道大家记不记得,
前阵子有新闻报导某医院找中途爱妈合作,
利用认养收费赚钱的事情,
会爆出来是因为医院找的新中途不愿意配合,才出面爆料。
(大意应该是这样,暂时找不到关键字QQ)
另外之前猫板也有分享不肖中途利用同一筛检报告、预防针证明,
来跟不同认养人重复收费的事件。
猫板#1XqdWL18
由此可知,有收据并不代表没有盈利或争议,
当然这种会上新闻的大概都是夸张到业力引爆,
反过来讲,认养人有疑虑却默默吞下的隐藏个案又有多少?
我知道,做中途非常烧钱,医疗费不说,
要付出的时间心力成本根本不是那几千块可以贴回来的。
我也相信大部分的人都秉持善心,收费做为补贴,继续行善。
可是再怎么动之以情,
目前中途收费就是一个没人敢保证合法的处境。
然而,以目前台湾的大环境(动保处的人力经费、民众素质风气、资源压力等),
要处理流浪犬猫问题,仍然很大程度必须仰赖私人中途这一环,
要硬起来全面禁止私人中途收费大概很难,
可能动保处持保守态度的顾虑也有这一考量。
综合以上,
即便我不赞同标榜领养而附带任何形式的金钱往来,
但也不会去反对这么做的中途。
BUT!
基于PTT学术网络的特殊定位及板主的无给职立场,
我认同不必禁止收费,也不必默认上限,
但是至少必须要做到送认养双方资讯透明对等,
也就是要不要收费、要收什么项目、多少钱加多少钱,
在送养文中都必须详细列出,供认养人自行评估可否接受,
那么双方合意,减少资讯落差或误会,平安喜乐,也是很好。
其中收据(仅接受医疗)必须要有日期、医院章,
甚至更严格,上面必须注明芯片号码,
而不能只写什么小黑小黄张先生李小姐,
以此来防范一收据多用的情况。
其他任何金钱、权利往来的条件也应该一并于送养文明写,
例如捐款给XX协会XXXX元,结扎保证金XXXX元,
签同意书、家访拍照、后续回报等等。
个人最赌烂就是那种都谈好送养领养,
直到去带动物才突然说要签同意书、要拍身分证、
突然要负担预防针费用什么的,根本赶鸭子上架情绪勒索。
常逛猫板应该对这类案例不陌生。
我建议狗板可以考虑送养规范从严制定,
资讯公开完整下,可有条件接受附带收费的送养文。
并且设立罚则(水桶)、黑灰名单制度等,
让认养方也能有回报不诚实送养人的管道,
让大家知道是哪个送养人喜欢赶鸭子。
当然了,其中细项如何订立,要多严格,罚则如何,
必须由板友讨论决定,并与板主执行上达成共识,
不用按我上面说的那么硬,毕竟我比较机车一点XD
(板主没办法也不应该负担调查送养内容真伪的责任,
所以板规仍必须考虑以板主能执行、且也愿意的程度)
最后,
提出从严规范之后想必会有人表示做个中途做爱心怎么这么难,
收个医疗费而已根本不比付出的心力和时间成本(常见护航论点),
如此严格会打击中途的意愿、限制送养自由云云。
没有,只有管PTT而已,中途爱去哪边PO送养文都还可以去,
其他社群平台想怎么PO就怎么PO,有没有收据反正也管不到。
既然要在批踢踢PO文自然要遵守批踢踢规范,
并没有强制中途以后都要自己出钱不然不能送养,
中途还是可以选择去其他地方贴送养文做爱心的。
大家对送养领养中途这些议题一定都有许多想法与立场,
我始终尽量秉持着不要沦为二分法的观点论述,
才能让讨论有更多发展的可能。
要不要签同意书?
那我们应该来逐条讨论同意书的条款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
罚则是否能达到吓阻效果。
应不应该家访?
那我们应该讨论家访的执行与实际效果是否有利于评估认养,
家访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给予符合犬猫行为的建议。
应不应该严格审核?
那我们应该讨论审核的项目与基准,
某些隐私是否必要提供,繁杂的程序是否有简化的可能。
之前在猫板也发过类似的讨论,可惜通常热度过了就没了。
(安利一下:#1V0lALJO (cat))
以上一些想法分享,
抱歉有点长篇大论,感谢阅读。
本来应该早一点发的但是最近跑去猫板开呛所以XDD
最后再补充一下,
虽然开头说我个人觉得领养不应该涉及金钱往来,
但如果是立案的非营利动保团体,有详细规范的收费可以喔,
至少钱钱会进到帐面上,而不是不晓得被花到哪里。
再谈非营利团体又要三千字了,就先在这边打住吧XD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22-08-10 17:12:00
收费项目详列我认为不错,禁止未列名的杂费收取其他要不要签约家访 我认为那交给送养人决定就好 有些送养人也没时间在那边追后续顺便一提有Pet_get版,所以狗版从严应该也没关系法律上既然是灰色地带,我是支持无罪推定原则如果有人领养后发现收据造假/低收高报,那再以实质证据做检举,或黑单灰色地带或有负面个案所以完全禁止也有因噎废食的问题,认养人有疑虑却选择要狗而保持沉默,那又有多少机率可能会是自己不明究理的误会呢?我们不是检察官,预先将每个人当贼是不公平的。之前我询问过动保处关于动物用药在网络上赠送,也是得到不建议,因为他们认为没有人会免费赠送高额药物,很可能会私下交易云云所以不建议。我个人认为这样的答案,其实就是肯定无偿赠送动物药并不违法,用赠送包装手段才会违法。就收据收费送养的部分,他的回答在我看来是一样的。任何合法行为都可能私藏违法企图,就连送养本身也可能有协助到私繁业者,我自己是不会因此就禁止掉所有合法行为,而确定有罪时我会个案处理。不过我同样也尊重事先就趋避风险的做法,即使这边不好送养至少不会有人因此而得利,不管版规如何制定,个人都无条件支持。
作者: Reflexive (喧哗的都已沙哑)   2022-08-11 01:01:00
同意PTT可从严的观点
作者: gjiiiiii (阿光)   2022-08-11 09:11:00
我是觉得法律上尼收据收费 应该很难搞到非法...只要把领养(赠送)和请你支援收银 阿不是 请你支援部份费用 分开当成两件事 至少看起来外观上就没问题...
作者: mickey4545 (CHiN*酪梨人种!)   2022-08-11 11:05:00
预防针部分要如何造假呢?不是都有狗狗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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