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主带柯基犬散步咬伤路人 饲主判过失伤害
2022-03-14 08:54 联合报 / 记者刘星君/屏东即时报导
屏东县王姓女子饲养柯基犬,带柯基犬初散步时,突然上前扑咬黄姓路人,导致黄的左小
腿、右手遭咬伤,黄提告过失伤害,屏东地院审理后,王女身为饲主,疏忽对于狗狗适当
管束,导致黄男受伤,屏东地院判处过失伤害罪,处拘役30天,可易科罚金,一天一千元
折算。
判决指出,王姓女子饲养柯基犬,明知将狗狗带出散步时,应要系绳或以其他适当的隔绝
措施管束,避免狗狗追逐伤人。
王女在去年5月某天傍晚,带柯基犬外出,没有将狗狗戴上口罩、系上狗链,或其他适当
防护措施,突然上前扑咬黄,导致黄的左小腿、右手遭咬伤。黄另外提告民事求偿。王女
则依过失伤害罪,判处拘役30天,一天一千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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