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彰化县和美镇仁美路
时间:大约傍晚六点四十几分
简单来说,就是我看到被弃养的狗正在追逐车子。我有记下车牌号码,但没有直接有力的证据。
我想如果有心办这种人的话,其实也不是没办法。
只不过,我能向谁检举呢?
农委会会说〝感谢您提供车牌,我们一定会根据线索,找出饲主是否有弃养的事实〞
或是〝喔!你说谁弃养?有车牌?那是涉及个资,我们管不到喔?〞
先不要说公务人员怠惰,相信社会民众的心态跟后者都差不多,更不用说怕事的公家机关。
车牌代表饲主家的车,直接询问他家的狗怎么会不见那么久也没找过?当然,如果没芯片当然就没办法。至少有查证才有机会罚这种人吧!
没想到小时候难过的回忆会在面前重新上演,除了愤怒,更多的是无力感。
如果有检举门路的人拜托联络我,我可以告知妳车牌号码。
最后,我想对车主说〝马的咧!狗就是信任你,根本不相信你会抛弃他,所以就算冒着被撞的风险追也要你,你却宁愿冒着出车祸的风险也要丢掉狗〞祝你的人生过得跟爱你的狗狗一样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