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毛小孩乱咬饲主要负责吗 民刑事责任都有

楼主: 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20-09-19 17:59:50
毛小孩乱咬饲主要负责吗 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民刑事责任都有
民众日报 2020年9月18日
文/陈雅誉 (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会员、桃园地检署检察官)
文明社会的进步展现在人类对待其他动物的良善举止中,因此饲主们宠爱自己饲养的动物
的情形,其实并不少见。只要不妨害他人,旁人也无从置喙。但若因为宠溺所饲养的宠物
而造成他人财产、生命、身体遭受威胁,除了饲主的行为应受道德谴责外,也应负起身为
饲主的法律责任。
据报载,农委会公告危险犬只出入公共场所时应由成年人陪同,并系上长度1.5公尺内的
牵绳、配戴嘴套,倘若饲主若未采取防护措施,可处行政罚锾。虽新闻报载的黑狗并非比
特犬,同理,只要具有攻击性的犬只,饲主都应采取相同标准的安全措施。但实务上常有
饲主因心存侥幸,或是自认宠物个性温和,在遛狗时不用牵绳,理由多是不想限制狗儿的
活动范围,或自己就在身旁,可及时阻止,却忽略了动物的反应比人类迅速多了,一旦突
发状况发生,其实饲主根本来不及阻止,相对地对自己及他人制造了许多安全风险。
按刑法第14条第1项规定:“行为人虽非故意,但按其情节应注意,并能注意,而不注意
者,为过失。”。当饲主携带危险犬只出门时,饲主在法律上即有按照主管机关所设立的
标准采取适当预防措施之义务,倘无不能注意之情事,却疏未采取预防错误,在法律上一
旦发生事故,饲主即应负起过失责任。虽然新闻中,该黑狗咬死了他人所饲养的马尔济斯
,在刑法的规定为刑法第354条之毁损罪,又因刑法不处罚过失毁损行为,而不须负起刑
事责任。惟饲主的民事责任仍在,而应依民法侵权行为负起损害赔偿责任。然若今天黑狗
咬伤的不是动物而是其他“人”时,因刑法第284条处罚过失伤害的行为,则饲主除了前
述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外,还须要负起刑事责任。
其实在实务上常见的案例还包括饲主采取放养的态度,平时让狗儿在外面自由活动,至到
该吃饭、睡觉时才唤回家。而这群完全不懂交通规则的狗狗们因追逐其他动物而闯入道路
,因此遭撞伤,恐怕最心疼的还是饲主。另方面,倘若其他驾驶人为闪避动物而发生车祸
事故,轻则皮肉伤,重则可能死亡,届时饲主恐因此面临过失伤害甚至过失致死的刑事责
任,还可能面临大笔的民事赔偿金,实在得不偿失。故奉劝所有饲主,千万别心存侥幸,
只要宠物进出公众场所,务必以提笼运输或系上牵绳,必要时更应佩戴嘴套,这除了是保
护动物本身的安全,也是尊重公众场所其他人的基本礼貌。
https://tinyurl.com/yxtzmqqf
作者: marathons ( 豆娘 囊鼠 蜂鸟 )   2020-09-20 05:33:00
教母在多板被水桶,到处流窜洗文贴签名档宣教.快闪52分钟内到处转贴新闻洗文22篇.
作者: icolee (icolee)   2020-09-20 10:20:00
所以她没空理不痛不痒的嘘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