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小孩探头到车窗外被检举 警依“未依规定装载货物”开罚3000
2020-04-24 12:18:58
[记者彭健礼/苗栗报导]詹姓爱狗人士,载着爱犬外出,打开车窗让爱犬探出头吹风、
欣赏风景,结果被交通检举达人录影举发,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汽车装
载货物超过规定之长度、宽度、高度”,开单告发,可罚3000到9000元;詹姓爱狗人士也
PO网提醒其他饲主注意。
詹姓爱狗人士在脸书社团“苗栗-流浪动物走失协寻&认养救援平台”PO文并附上罚单,表
示“各位爱妈爱爸的好朋友,载毛小孩时要记住不要让毛小孩头伸出车窗,是违规的,经
过这次我懂了,也分享给和我一样的人。罚款金额3000~9000”,引发其他饲主热烈讨论
与分享。
制单的苗栗县苗栗警分局交通组表示,詹姓爱狗人士于3月22日上午10点45分,开车载狗
儿行驶头屋乡尖丰路往北,因狗儿探出车窗,被对向驾驶用行车记录器录影下,向警方检
举违反交通规定。
交通组表示,因宠物于法律上归属为财产物品,经检视影像,狗儿头部确实探出车窗,超
过车体宽度及高度,因此,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29条“汽车装载货物超过规定之长
度、宽度、高度”,开单告发,可罚3000到9000元。
苗栗县动物保护防疫所长张俊义表示,不少饲主喜欢开车载毛小孩外出兜风,过去也曾发
生过,毛小孩于车辆行驶间“跳车”的案例,若造成毛小孩受伤,饲主另得面临违反动物
保护法的处罚。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44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