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法条争议,毛小孩面临“无药可医”的窘境

楼主: 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19-07-10 18:48:23
国人饲养猫狗宠物破250万大关!这些法条争议,却让毛小孩们面临“无药可医”的窘境
黄天如 2019-07-06
国人家中饲养猫狗宠物的数量已突破250万大关,对饲主来说,毛小孩就是家人,一旦宠
物生病了,纵使一掷千金,也要抢救到底。惟台湾人用及动物用药主管机关,以及援引法
条都不同,以致宠物使用人用药品的合法性,在国内始终存在灰色地带,眼前更引发兽医
师与药师间的角力,且只要争议一日不解,百万宠物的健康权益也将岌岌可危。
宠物猫狗为何不用猫狗专用药物,而得用人用药品呢?问题在非经济动物的宠物医疗市场
,远比全球人类药品市场小得多;又药物研发成本惊人,药厂既然砸下血本,自然多将目
标瞄准人用药物市场,如此有朝一日药品顺利上市,业者才有将本求利的希望。
惟现代人际关系疏离,加上少子化风潮,愈来愈多人靠饲养猫狗等宠物填补膝下空虚。根
据农委会每2年一次的调查,国人宠物种类仍以犬猫为大宗,且无论家犬或家猫,豢养数
量均逐年快速攀升。依最近一次2017年调查的结果,全国家犬数量177万7252只,家猫亦
达73万3206只,合计251万0459只毛小孩,个个都是饲主的心肝宝贝。
讽刺的是,猫狗等宠物用药来源不足,猫狗使用人用药品相关法令规定又不明确,以致全
国近5000名通过国家考试的执业兽医师,竟须长期冒着违法的风险向人用药品药厂批药,
因病被饲主带到兽医院求诊的猫狗宠物,才不至落得无药可医。
兽医师们为什么要“知法犯法”?
为什么兽医师批购人用药品有违法疑虑?依据《药事法》第50条及第92条:“须由医师处
方之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供应…,违者处以新台币3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
”而卫福部主责《药事法》所指的医师自然是“人医”,并不包括兽医师。
一名兽医师表示,一直以来,国内兽医院经常开给猫狗等宠物的药品处方中,平均有7成
是人用药品。换言之,在台湾,作为一名兽医师若不肯“知法犯法”,根本就无法执业,
遑论发挥专业救治伤病犬猫。
在兽医师多次陈情下,农委会依立法院卫环委员会决议,于去年1月前先后进行了5次“兽
医师专案申请人用药品治疗动物之暂行替代品项”公告,以正面表列方式开放了597项人
用药品,供兽医师作为宠物治疗使用;2015年更完成《动物保护法》修订,于第4条增列
“治疗动物疾病之药物不足时,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人用药物类别,得由兽医师(佐)
填入诊疗记录使用于犬猫及非经济动物”的条文…,无奈农委会在作为的同时,似乎忘了
人用药品管理法源为《药事法》,主管机关为卫福部的现实。
“既是人用药品,就只有全国2万8000多名药师懂得个中细微的药理与副作用,也才最具
有调剂药品的专业与资格。”药师公会捍卫自身专业的立场坚定;然兽医师称“动物与人
类生理代谢机制多有不同,用药对象既是猫狗等动物,就没人比兽医师更能筛选用药,也
最了解动物用药的反应与副作用。”言之凿凿,似乎也不容反驳。(相关报导:宠物生病
时,可以用人类的药吗?当多国都开放兽医师“开人药”,台湾的情况却是…|更多文章

虽然《动保法》已修法通过,但药师公会坚称《动保法》修法内容与《药事法》显有觝触
,农委会不思协调解决,去年4月还迳自预告“人用药品用于犬猫及非经济动物之使用管
理办法”草案,企图将先前公告的597项动物可用人用药品“就地合法”,做法可议,随
即向监察院提案陈情。另卫福部日前也就《动保法》与《药事法》法条是否存在竞合一事
,正式提请法务部法规会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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