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毛小孩头手伸出窗外 被后车检举开罚3千
2018-04-16 11:56联合报 记者林伯骅╱即时报导
一辆轿车日前行经高雄大寮区凤屏二路,毛小孩贵宾犬从驾驶座探出车窗,被后方车辆拍
下检举,警方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开罚3千元;此事罚单被转PO脸书分享,有网
友直言“检举人太闲”,但警方说,若判定为危险驾驶,恐要被罚6千元以上。
林园警分局今天证实从高市警局网站检举专区转报,并公布检举照片,事发在本月3日,
红色轿车在凤屏二路停等红灯,被后方拍到一只毛小孩的头明显伸到车外,由于狗并非人
,遂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处罚条例29条1项1款“装载货物超过规定宽度”,开罚3千元。
警方解释,依法车内货物完全不得超出车身,所以狗此举明显违规;若是一般人将头、手
伸出车外,视情况可依30条1项7款“载运人客、货物不稳妥,行驶时显有危险者”,开罚
3千至9千元。
警方进一步指出,此案狗和驾驶座在同一位置,若是有导致驾驶不稳、影响旁边车辆,被
拍下经判定已达危险驾驶,将依违反43条“以其他危险方式驾车”,罚6千元以上2万4千
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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