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协商共识:删除公寓大厦禁养宠物规定

楼主: bccbus1228 (bccbus1228)   2017-11-23 03:50:04
住在公寓大厦但又想养宠物的人有福了。以往在公寓大厦里可以用条约方式,禁止住户饲
养宠物,21日立法院对《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6条及第23条进行朝野协商,删除不得饲
养宠物的规定,至于宠物与动物之间如何区分,则依《动物保护法》规范为准。不过,还
是要等三读通过才会正式生效。
国民党籍立法委员王育敏指出,台湾家猫、家犬数量高达232万只,现行法规却赋予住户
以修改规约方式,禁止在社区内饲养宠物,但她主张猫狗是宠物也是伴侣,因此提案修法
要求管理委员会不得以规约或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禁止饲养,只是宠物进入公共区域时
,不管是吠叫、便溺都要接受社区管委会规范。
https://pets.ettoday.net/news/1057325?from=fb_et_pets
作者: wmart (电钻高手)   2017-11-23 13:23:00
真的通过再说吧
作者: cuppy (I see)   2017-11-23 13:38:00
这不是很早前就提案在跑了?希望快过,又不是什么复杂条例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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