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好时光宠物旅馆给饲主的公开信

楼主: JSLai (JSLai)   2017-09-13 17:13:09
我狗从来没去住过好时光,这件憾事刚在网络上渲染开来的时候,我个人看到以后真的觉
得饲主的遭遇很惨、很惨、很惨… 我甚至没法想像如果是我自己要去面对倒在路中央的
宝贝,我的心究竟会有多痛。
但憾事已经发生,再痛、再多自责、再多悔恨报复都永远不可能逆转,狗狗永远活不回来
,店家该承担的过失与责任也不可能抹消。
发生之后,除了狗狗的后事,还能处理的事情也就只剩下和解了,至于疗伤止痛的那些,远
远都不是任何一项和解条件能处理的。假设店家今天真的很豪迈的拿出一百万,告诉饲主
妳:“咪鲁的事我们真的觉得很抱歉也很遗憾,这100万请你收下,放弃一切民事权力并
保密不提及此事的条款请你签名,我们很抱歉但希望此事到此为止。”
真的如此的话,妳会要吗?我相信你不会要,是我我也不会要,100万我可以自己赚不需
要靠我的狗,拿了这100万也愈合不了我的心痛。没有任何和解条件可以愈合心痛,唯一
可以缓解一点点的是对方带着真诚歉意的和解。但所谓的和解,必须是双方都怀着某种诚
意而坐下来谈,不是受害一方要将过失一方无条件往死里打。
饲主妳的和解条件之一是除了按月捐款给相关协会以外,你要店家负责人每个月到中南部担任志工两次。捐款的概念很好,担任志工其实也不错,据我爬文看来(除非我有漏看什
么资讯),店家从头就没有拒绝这项和解条件,但他们希望商量看看能不能改成在北部的协会担任志工,但饲主妳态度非常强硬,扬言要更动任何一个和解书的文字就不用谈了。
如果妳真心是为了让店家透过长时间担任志工而能更加尊重狗狗的生命、更重视旅馆的安全流程,何以非得坚持要让对方连续奔波近十年、连续114个月、228趟台湾北部中南部的
往返?台湾南北跑两百多趟、来回恐怕要10万公里的路程劳顿跟时间消耗,妳真的知道十万公里自己开车的往返是多少成本吗?时间不算,光成本就最少50万完全不夸张诶!北部
的相关协会难道无法得到任何你认为重要的体会?
恕我直言,在我来看妳的和解条件看起来根本就不是建立在妳说的尊重与价值上面,妳真正在意的关键是能不能造成过失方的高昂成本、长时间的痛苦。光就这个点,饲主妳恐怕
就很难让别人觉得妳是真心有诚意谈和解。(再讲一次,真正和解的意义是双方都怀着诚意找出真能执行的共识,而不是过失方单方面的跪地求饶)
恰好我工作的场域涉及谈判,如果店家真的是我朋友,不可能没来找我商量就去跟妳谈和
解。如果有来找我商量,我给出的专业建议一定会磨著让和解多谈几次、多破局几次,让
你气的要命、让你吃不下睡不好、让你质疑妳咨询的律师是不是经验不足、让妳怀疑最后
会不会根本讨不回公道、磨到妳让步,大不了我们法院见,走到最后我几乎有9成把握绝
对可以赔三万块处理掉咪鲁的案子,你以为这是哪里的法院?这可是台湾的法官啊。
至于你要网络纠众来斗臭店家?也许是拦不了妳,但除非这家店真的彻头撤尾是个烂店,
妳这手段才会有效(但如果真的是烂店其实也不消你来斗臭了),否则到底如何对待狗狗
,每个饲主其实一定都看在眼里,一开始也许被你搞得有疑虑,但宠物旅馆这行业又不是
搞大量贩售冷冰冰的零售产品,须要的客户的数量就是那些,实实在在的接触巩固与跟进
口碑之下,你能造成的影响其实极有限还边际递减,说难听点,赔三万块之后,还有妳与
亲友这个免费的反向教练在监督著店家不能放松,在我来看,生意恐怕只会是短空长多。
而且大家真的都不怀着互相理解的诚意之下,其实就是破脸相战了,怎么还会跟你客气,
如果店家真的有找我咨商,我其中一项一定请助理备份妳跟亲友的每个字句、爬梳检查有
没有不实、有没有捏造、有没有栽赃,法律手段摆后面候着…
这些其实都讲太远了,妳我非亲非故,况且我实在同情妳的遭遇,但妳面对到的店家如果
在我们来评估,签和解接受的赔偿总付出条件根本已经是诚意爆表。是啊,冷冰冰对吧?
这是我的宝贝狗狗诶你怎能化为数字讲得这么冷血?我也很疼我的狗、我的猫,我当然能
理解宠物对饲主的情感意义,但社会事当真要处理、要谈和解理赔时本来就是这么冷血的
,饲主妳遇到的对造是这样的处理态度,妳怎么还会觉得店家诚意不够?不负责任?我怎
么看都觉得这和解案件里面比较没诚意其实是饲主妳这一边。
至于什么好时光删留言、自我评价等等的,不用跟我哈拉了,我没拿店家一分钱,我狗也
从没去住过,我仅就和解的部份来分析到底店家是不是真的不负责任、没有诚意。
写这么多,不是因为我很闲,而是我真的不想看到因为一个案件的针锋对抗而渲染外溢造
成市场上总体店家跟总体饲主之间的不信任,任何不信任最后一定造成额外的外部成本。
这些成本,最后谁来吸收?还不是由没办法说话狗狗们享有的待遇来吸收!对大家都真心
疼爱的狗狗来说,会有帮助吗?实在是希望大家都能怀着某种诚意而不要把死结越打越深。
至于那种消费狗狗、消费这个案件趁机来战的商家,唉… 大家都在社会上混,怎么会看
不出来,你们如果觉得这样好那就做吧,我并不做你们宠物这一行,说实在也与我无关,
这部分小弟就懒得多谈了。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3 17:27:00
你说的也没错,如果真的照你的做法,饲主最后会很痛苦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7-09-13 17:47:00
趁机来战的商家?不是自己去黑别家吗
作者: ki3799 (ki3799)   2017-09-13 17:47:00
我觉得这种事情除非是发生在自己身上不然那种痛谁都不能完全理解及感同身受你说的也是有道理,但现在这样来讲其实也不见得正确这件事情好时光在处理上是真的不恰当了现在引起众怒最好的方式就是道歉跟委屈自己吞如果真的有委屈的话~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7-09-13 17:52:00
而且我不懂这是他自己单一店家的问题,为什么会牵扯到整体店家跟总体饲主?会不会扯太远?
作者: cashko   2017-09-13 17:53:00
觉得你说的有其道理,不过饲主悲愤甚至想让对方用长时间的金钱劳动来赎罪的心理也不是不能谅解,毕竟这对很多饲主来讲等同丧子之痛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7-09-13 17:54:00
而且你最后一段的指控是有所本吗? 是懒得多谈还是胡乱指控?
作者: cashko   2017-09-13 17:57:00
但是如果今天是我碰到,我坦白说是没办法和解的,我是不会原谅的,不走法律途径则是因为觉得今天出事的是狗,在法律上讨不回我想要的公道,但我不会要求对方让渡狗就是了,应该就是针对有责任的当事人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3 18:14:00
本来就该直接上法院处理 对这种无限上纲的人 对他客气他只会得寸进尺 反正上法院他也是会在网络上搞你 和解他依然是会在网络上搞你不是说店家没错 但要求人家花一大把时间去做志工 还要特地去中南部做 阿又要网络上公审 当人家都不用赚钱喔怎么不干脆要人家切腹算了人家今天又不是刻意放你的狗出去给车撞 上纲成这样 真是有够夸张要是丝毫诚意都没有 就会直接交给法院处理了 上法院一条狗根本拿不到什么补偿 尤其店家不是刻意让妳狗去死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7-09-13 18:36:00
《登入次数》52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有效文章》1 篇 (退:0)有时候喔,有些事情真的是很巧合,不知道为什么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3 18:37:00
有没有顺便查一下我的啊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7-09-13 18:39:00
我是赞成上法院的,因为看来看去两边都有问题啊XD
作者: cashko   2017-09-13 18:46:00
我觉得重点是内容,登入次数跟有效文章这些不觉得多影响观感,毕竟批踢踢一直都有新加入的板友吧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3 18:46:00
店家问题是安全措施没做好跟事后维护商誉的做法不好看饲主是死了狗无限上纲 指责对方没诚意网络公审 但这情况上了法院 结果并不会偏向饲主 除非是店家刻意开门让他的狗去给车撞
作者: cashko   2017-09-13 18:48:00
弄丢了狗,上了法院一定是店家失职,只是赔偿方面可能会很不痛不痒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3 18:48:00
我是觉得得饶人处且饶人 不过对狗本脑一定不可能 所以大家继续看戏吧
作者: cashko   2017-09-13 18:49:00
毕竟店家即使非刻意,也是在他那走出去的,看管就有问题了,这点百分百店家错的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3 18:50:00
没说店家没错 但法院判的赔偿不可能如和解内容那么夸张所以我才说打从一开始就该上法院 因为和解条件已经有点超过了
作者: cashko   2017-09-13 18:51:00
如果是得饶人处当然且饶人,但今天这不是小事,不过饲主要求志工这些我觉得也可以折衷让店家在台北县市之类的去做,而不是只能中南部觉得法院不可能给和解书那样程度的赔偿+1,这可能也是饲主不愿走法律的原因,觉得不合比例?和解条件金钱跟义工我不觉得超过,只是觉得义工可以就近去做,另外要求让渡就真的超过,不过后来这个没签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3 18:54:00
店家也可以选择不要和解啊
作者: cashko   2017-09-13 18:55:00
要求到中南部真的觉得不用坚持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3 18:55:00
饲主的心态就是要搞店家啊 直接上法院处理 最简单法院也不会给饲主叽叽歪歪无限上纲的机会
作者: chiutzu (小龙)   2017-09-13 19:00:00
做志工南北跑时间真的很多,这件事情目前为止我也觉得两边上法院谈是不是比较好,事情果然不能只看一造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7-09-13 19:01:00
饲主上法院一定是弱势方,店家就是赔钱而己XD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3 19:01:00
本来就不能只看一方说词啊 我当初回文说得饶人处且饶人还被嘘 一堆理盲滥情的人
作者: Architect (仇恨、無恥、父權、暴力)   2017-09-13 19:01:00
很巧合又怎样了吗?这篇讲的东西不无道理啊!
作者: cashko   2017-09-13 19:03:00
饲主上法院一定讨不回想要的公道,因为死的是狗,法律上人跟狗不一样但我也不觉得失职导致狗出去死亡是得饶人处的小事,追究是一定要的,但是指合理的追究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3 19:05:00
上法院饲主一定是弱势啊 所以店家选择和解的时候 饲主也该多少退几步 都几岁的人了 这点人情世故也该懂吧不退那店家被逼势必就是会出来澄清反击
作者: cashko   2017-09-13 19:06:00
法院不会管什么这只狗跟饲主情同亲子,店家顶多赔点小钱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3 19:07:00
是说现在放弃和解上法院还来的急吗 反正也都被公审成这样了 没什么好怕的吧
作者: eva510510 (Heathens)   2017-09-13 19:29:00
如果是我我会同意楼上G大的说法,都被公审成这样了...不如上法院损失还会较少 ㄏㄏ
作者: erining (微笑爱拉~*)   2017-09-13 19:43:00
我推你 如果是我的狗用钱是买不回伤痛 我也不会接受的所以我会坚持不和解 不会假和解之意 开一些刁难人的条件 现在不是复仇折磨对方的时候整串看下来很能理解饲主失去宠物的伤痛 但我觉得应该就事论事 后来发展出来假装客人的案外案 可以拿来衡量对店家的观感 却和这件事是两件事 讨论到最后都失焦了
作者: skullxism   2017-09-13 19:59:00
结论就扯太远了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17-09-13 20:04:00
我就说一句吧 那些所谓的什么假帐 分身那些 别来沾边 真的整篇能喷的地方太多了 但我不好意思回文占板面喷你就是了和解不接受就上诉讼照合约走 别说你专业有把握 连我妈去打都有把握赔三万好吗人家要的是公道 不是钱 本来就不会轻易上诉讼了店家本来就该抓住这点谈合约 自己签了一个觉得不妥的是怎样 当时被吓傻了是吗?对方坚持不退让 你就上诉讼阿 利多 何必要签?那原本叫你赔个三千万 打死不退 你是不是也签?以偏概全 谈判专业? 河河 我看就楼管处理客诉的等级吧顺带一提 签不签保密根本没关系 饲主会出来公审的原因就是因为志工的部分已经毁约了
作者: abbry (就没有齁)   2017-09-13 20:24:00
不懂为什么发这篇文需要用分身?!
作者: erining (微笑爱拉~*)   2017-09-13 20:27:00
Z大别激动 QQ
作者: theclgy2001 (几分甜)   2017-09-13 20:29:00
不合你的意就说别人是假帐号分身 真是好大的官威
作者: lizking (杀光鞑子)   2017-09-13 20:31:00
我赞成上法院啊,我不是分身
作者: alonzohorse (阿隆索豪斯)   2017-09-13 20:33:00
登入52次,刚好一篇发文,难免会有人多做联想啦
作者: erining (微笑爱拉~*)   2017-09-13 20:33:00
赞成上法院+1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3 20:35:00
到时候不满意法官判决=>法官被店家收买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17-09-13 20:36:00
和解合约白纸黑字骑缝章放在那 上法院肯定是赔三万的你不能用"店家接受和解条约"来得到"所以算是有良心"的答案在我看来只是公关危机处理能力低下而已 而非良心毕竟从一开始签合约店家就觉得不合理+难以接受了*住宿合约"和解"本来就是要双方接受的条件 不接受还签? 我真的不懂签完再来喊不公平 你可以当下就走诉讼 等饲主出来公审你在出来讲说当时和解内容是怎样 也不迟我非常能理解十年光阴、心力与车资肯定是难以衡量的损失没办法量化 但至少也是个几百万起跳问题是你签了 人家又不是拿枪逼你签 签了就不要毁约阿夏普隐瞒负债财报 郭董买下来之后有毁约吗? 还不是乖乖赔如果合约都可以你签了之后觉得不适合就毁 那还要合约干嘛?
作者: sunlin18   2017-09-13 20:47:00
推你,觉得这个事件实在很无理取闹老实说就让饲主提告就好了,这么无理的要求何必和解,真是无聊
作者: cyanine (打球打球)   2017-09-13 20:48:00
楼主,你被误导了,志工是在台中。请查台湾动物保护协进店家从来没打算要去做志工,她说没有意义,不想被勉强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3 20:50:00
哇靠 原来是在台中喔 要台北往台中跑 很合理吗本来就是让他告啊 脑子坏了才跟无限上纲的人玩和解
作者: sunlin18   2017-09-13 20:52:00
居然同意和解,不是佛心就是笨蛋了,但不管哪一种我绝对同情店家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3 20:55:00
拜托店家放弃和解 直接给他告 吃相难看成这样 让法院直接照合约判赔三万啊 省钱又省麻烦 至于商誉 你和不和解他都会搞你啦 也不用再在乎商誉了
作者: skullxism   2017-09-13 20:56:00
签了约又不照做本来就没信誉可言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17-09-13 20:56:00
那得要看和解书内容有没有写到毁约赔偿方案 一马归一马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3 20:57:00
所以约拿出来看啊 没提到就直接给他告啊
作者: erining (微笑爱拉~*)   2017-09-13 20:57:00
店家一开始就理亏了 然后觉得上法院会损害商誉 才想走和解吧 殊不知和解才是痛苦的开始 因为网络战没停啊 现在想来如果当时冷静点诉诸法律 至少能事情早点落幕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17-09-13 21:02:00
不过以老板的学历资历来看 我是觉得签和解别有用心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3 21:03:00
当初饲主死了狗 一定比较强势啊 店家哪敢叫啊 网络上随便唉两声我狗死了qq都一堆人去公审当然别有用心啊 有商誉这么大的东西要顾当初和解条件要店家切腹谢罪他说不定也含着眼泪签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17-09-13 21:08:00
#1Pd50iEa 第二页第十一行就是我指的别有用心告也是民事 商誉哪能有多大损害 如果你是指"这间旅馆出过狗命" 那已经是既定事实了 跟商誉无关*跟诉讼无关 告不告都会传出去的更甚者 还可以缠着官司 诉讼期间不能公开 也是利多理性来看 店家做法跟本文第三段实质无异反正一开始就想好规避志工的理由毕竟钱也给了 放弃民事权力也签了
作者: coldtoby (伊呀伊呀唷)   2017-09-13 21:18:00
没真的看过他们详细合约内容在这里妄想也没什么意义。把跟饲主方谈的和解内容放一边来说,只单看态度,在FB的处理跟PTT留言的不适当,会造成这种不信任感完全是店家本身的原因,这跟饲主的和解内容无关。只是不解在这里另外扯一堆阴谋论是要想带店家好可怜的风向吗?
作者: longya (嗯)   2017-09-13 21:24:00
上一篇说饲主提出毁约让渡狗的条件是想趁机报复,这篇说其他商家消费这件事。专业风向师4ni?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17-09-13 21:29:00
店主上一篇自己有说第二版补足放弃民事权力阿
作者: cky2689   2017-09-13 21:32:00
很中肯的一篇,潜水看戏很久给你个赞!但饲主朋友网军很强大~~~加油了大哥你要1打100有个问题想问,其中一位饲主朋友曾发文说店主将来不久会有小孩,目前老板怀孕中吗?
作者: zoe2481 (zoe)   2017-09-13 21:39:00
我只好奇要店家让渡狗给饲主干嘛?养店家让渡的狗有助于转移伤心?还是让店家也感受一下自己的狗被夺走之痛?
作者: erining (微笑爱拉~*)   2017-09-13 21:43:00
让渡狗这一条真的超怪 店家同意也很怪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3 21:47:00
店家没同意....读仔细点
作者: erining (微笑爱拉~*)   2017-09-13 21:50:00
了解 谢谢提醒 但还是不懂为什么要要求让度狗?
作者: zoe2481 (zoe)   2017-09-13 21:52:00
有看到店家没同意,但是让人好奇的是饲主要店家的狗有什么意义?
作者: cky2689   2017-09-13 22:14:00
就是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做的失去理志的要求~~上周才看到美容师被饲主逼去自杀,急救不知道有没有活,看了这么久的戏觉得饲主及朋友一行人是否也想达成这样?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3 22:25:00
是也不可以说出来啊 吃相太难看就没有滥情的网友帮忙公审惹 事情真的不能只看一边啊~ 哈哈 这戏真有趣
作者: Haruna   2017-09-13 22:25:00
支持上法院,我觉得老板很有诚意在处理,饲主现在反正也无法再理性对谈了,不如上法院解决,大家冷静下来,有时候伤痛只能让时间慢慢冲淡,祝福饲主早日走出伤痛,也希望好时光继续好好经营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3 22:25:00
这就看每个人能不能接受饲主当下的不理性,有人觉得情有可原,有人觉得咄咄逼人不可取。我只觉得就店家处理的状况,一开始或许很有诚意,才愿意签这个条件,但签下之后一次义工都没试着去做,让饲主引发这些吵吵闹闹,就变得没有诚意了。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3 22:27:00
店家危机处理是很废没错 不代表咄咄逼人就是对的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3 22:27:00
现在要他们上法院也没啥用,反正顶多店家不用再赔钱当志工,可这些网络负评也不会消失。
作者: cky2689   2017-09-13 22:31:00
志工干啥不能在北部当?北中南每回3-4小时车程时间都能多帮3-4只浪浪好好洗个完整的澡了!浪浪还有分北部还南部的比较有意义吗?我个人是觉得生命皆平等,资源做最有效运用才对吧?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3 22:32:00
就是要弄店家啊 你以为人家真的那么伟大 为了可怜的狗吗 真是笑死人 冠冕堂皇的屁话真的有人信喔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3 22:40:00
我明白这个思维的走向会变成“店家是个心软的笨蛋答应了饲主无理的要求最后把自己逼死”,不过也可能是“店家为了在创业初期隐瞒发生过事故的负评而接受无理的要求”,所以店家到底有没有这么可怜,只有店家才知道自己的心态。
作者: cky2689   2017-09-13 22:40:00
第一版和解书也蛮好笑,因为狗狗死掉完全无法工作.......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3 22:41:00
这个我就不赞同了,家中死人都可以请丧假,为什么死的是狗就能有心情工作?各人价值观不同、丧狗不能工作这事情,对你来说可笑、我并不觉得
作者: cky2689   2017-09-13 22:43:00
我只觉得业主太笨,太笨造成的后果,说不上可怜,我认为叫做买惨痛经验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3 22:44:00
“笨”…我认同XD
作者: cky2689   2017-09-13 22:45:00
我学生时家里狗被毒死,我也是照样每天悲伤去上课,出了社会后后来养的狗老死,也是每天去上班然后回家才哭泣,抱歉我学历低
作者: andeesun (梦幻沙拉碧)   2017-09-13 22:47:00
每个人承受悲痛的程度不一样 你可以她不行 我觉得是合理的
作者: cky2689   2017-09-13 22:48:00
我只觉得都成人了,应该要懂得悲伤后向前看,逝者己去,活的人不用活吗?拿这个来求偿无法上班是否.............
作者: andeesun (梦幻沙拉碧)   2017-09-13 22:48:00
要是不能工作的人指控可以继续工作的人冷血无情 狗死了还能继续上班 应该也很冤吧现在两边各说各话 网友也是雾里看花 店家疏失导致狗死亡的确100%要负责 但老实说看到饲主的文字感觉到就算再怎么赔偿饲主都不可能满意的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3 22:51:00
这不是学历的关系,是你的坚强,我相信我做不到,你很棒
作者: andeesun (梦幻沙拉碧)   2017-09-13 22:52:00
但话又说回来 花钱送狗去宠物旅馆结果店家疏失死了谁能接受呢?这没完没了吧......
作者: cashko   2017-09-13 22:56:00
也没什么好趁机大酸饲主吧,店家失职害死狗在先,饲主就算有错,也比不上这个错严重,你能继续上班本来就不代表别人也要跟你一样,饲主坚持中南部的确不合理,但前面声明也也没美化是为了狗我自己可以继续工作所以我要用我当标准质疑别人没办法继续工作,这行为比第一版和解书还好笑,店家如果这么委屈这么有理的话,又为什么不走法律,饲主不走可以理解,店家是为什么?
作者: cky2689   2017-09-13 23:00:00
没什么坚不坚强的,我要吃饭,我的其他孩子们也要吃饭,不想被饿死不想被老板火了,就得向前走,就这样啊!大部分人不都这样过日子的吗?
作者: huau (是费洛蒙吗)   2017-09-13 23:01:00
Ck大我倒相信无法工作,每个人情感的重心本来就不会一样,我的狗虽然还健在但有一天她走了我可能也暂时无法工作,何况这个事件的狗狗是意外离世的,打击一定更大这样讲很夸张我甚至想过我家狗有一天离开了,我还活得下去吗,她真的像我的孩子一样
作者: cashko   2017-09-13 23:03:00
店家说法饲主有去恐吓,也报案了,话说这部分没有后续吗?还是只是备案?店家的反击看来只是更扣分而已,加上假装是纯粹消费者批评同业后来又酸饲主被抓包,信用已经破产了,现在讲什么其实也很难挽回店家形象,没去过这间又知道这事的,之后如果要找旅馆会避开这间的可能性很大,还不稳定的新客知道可能也会换家,大概部份熟客或不知情者还会支持,店家现在想结束的话大概就是走法律途径,而不是一直上来反驳解释,店家形象已定了,就算走法律,也难以挽救,只是可能让这事告个段落而已
作者: cky2689   2017-09-13 23:04:00
我也觉得干嘛不直接走司法,过年吵到现在了,不觉得很久吗?如果一开始走司法也差不多现在可以开庭了
作者: cashko   2017-09-13 23:05:00
CK大,你这样就你这样啊,你这样完全没错啊,非常好啊,但一定要拿你能做到的标准要求各方面也许跟你完全不一样的人吗?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3 23:41:00
你们ID真的好像 都是c开头 我眼睛有点老花了...
作者: coldtoby (伊呀伊呀唷)   2017-09-14 00:09:00
用自己当多数人标准的还不少啦,比起让外人妄想一堆情境,店家真觉得被威胁就提告,如果属实也有证据,这样委屈也能得到伸张,事件也能告一个段落挽回一点名声
作者: beachsand (勿以善小而不为)   2017-09-14 00:11:00
作者: gg882407 (Cora)   2017-09-14 00:23:00
同意这篇 直接上法院吧 一直在网络战有意义吗?
作者: walei (放松期待的必要性)   2017-09-14 00:40:00
在法律狗是物品,对饲主来说是家人,这本来就不对等了怎么比。一开始就坚持走法律当然没问题,但对于一间照顾"生命"的店来说,我认为同理心跟诚意才更重要。很想相信店家一开始是希望好好和解,但先是翻盘已经同意的和解书,现在又是不完全履行和解条件,这种诚意我还真的看不出来。和解内容从七条删减为三项,赔偿金额也调降到老板愿意给的程度,今天是店家害死一个生命欸,怎么和解结果反而好像要配合店家啊?战那些枝微末节本来就很没意义,因为该店连最基本的诚信跟处理事情的能力都有点问题了
作者: pogonana (白白的)   2017-09-14 01:35:00
同意这篇 跟无限上纲的人讲再多都没用
作者: cky2689   2017-09-14 01:46:00
店家有疏失在先是确定的,但不要无限上纲把人家老板往死里打,适可而止,别像那个自杀的美容师那样搞出人命就好!
作者: cashko   2017-09-14 02:18:00
美容师自杀是什么事件?
作者: irenepatch (永远的灿烂时光)   2017-09-14 02:20:00
在这发文推文的只有四位是我的朋友 也是当时看着咪噜火化的朋友,我没有网军。公开文字里说的是事情经过一次的寄宿经验 这些文字也没有将店家往死里打的力量觉得哪些文字是无限上纲的版友 可以告诉我 我会删除也会请朋友删除狗死了写出意外并看着版友的言论 也许对一些人而言是戏。对我 她在一天中走失、死亡,送去是活的带回来是死的,剩一个罐子...这不是戏。
作者: cashko   2017-09-14 02:43:00
不觉得饲主文字有把店家往死里打,饲主只是陈述经验,今天其他板友对店家的不认同,除了饲主的经验,很大部份也跟店家在网络平台上的表现有关
作者: irenepatch (永远的灿烂时光)   2017-09-14 02:44:00
处理伤痛的过程很困难 的确也如版友所说 应像成人般照顾自己 每个人的方式不同 需要平静的时间不同但底线也许是再难还是撑著,不选择伤害自己
作者: cashko   2017-09-14 02:47:00
每个人的方式情况不同+1,ir大不用勉强把自己套用在别人的规范之下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4 02:49:00
恩好 很可怜 反正两方都出来讲了 有点脑的都看的出双方的心态与处事态度 反正支持店家把这事拿到法院上
作者: irenepatch (永远的灿烂时光)   2017-09-14 02:49:00
逝去生命的代价真的太痛
作者: cashko   2017-09-14 02:58:00
上法院也一样是错在店家啊,只是台湾法律上赔不了多少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4 02:58:00
是要讲几次 从来都没说店家没错是饲主的要求很难看
作者: cashko   2017-09-14 02:59:00
店家会被众多板友批成这样,很大原因也是因为她表现出来的心态跟处事态度店家被抓包所表现出来的处事态度也没多好看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4 03:00:00
店家处事态度是一回事 饲主的态度是一回事店家难看 不代表饲主就好到哪去两马子事 一直扯在一起讲是要干嘛
作者: cashko   2017-09-14 03:01:00
饲主是受害者,店家是失职造成伤害的人,立场又不一样
作者: bbrt (aaabbb)   2017-09-14 03:02:00
如果是之前美容师一直拉高狗脖子又打狗造成狗死亡。这样我觉得一命抵一命刚好。可是如果是爱狗却有疏失就另外谈。就像医疗疏失一样。杀了医生人也回不来。况且医生本救人不是故意害人。发生这种事大家都两败俱伤。试着找平衡点才是实际的。
作者: cashko   2017-09-14 03:02:00
立场不一样态度当然也会有差异啊这本来就同是一件事情导致的两种立场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4 03:03:00
哈 平衡点喔 别做梦了 跟无限上纲玩情绪勒索的人讲这个 想的美
作者: cashko   2017-09-14 03:03:00
如果是指那个监视器拍到吊死狗的美容师,她自杀了也不让人同情吧,不过好像不是,她有自杀吗?
作者: bbrt (aaabbb)   2017-09-14 03:11:00
他没自杀啊。赔一万八。剩下100万是店家用她的名义赔主人的
作者: cashko   2017-09-14 03:12:00
所以我想说应该不是那个案例吧,据我所知没有自杀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4 05:58:00
蛤 吊死狗的没自杀 那是哪个美容师自杀?
作者: nakura (奈仓)   2017-09-14 08:52:00
哪有自杀 详细新闻。是不是跟收容所兽医自杀弄混了
作者: Norths (一个交易员的自我修练)   2017-09-14 09:00:00
老实说当初我看饲主文章才特别留意这事件,里面很多批评都跟后来知道的不太一样,所以有没有往死里打我觉得也不用争辩啦 我知道你狗死了很难过我体会啦现在店家有错又白木当初硬著头皮同意做不到的事情也是事实问题是到底互相折磨狗狗在天之灵会比较开心就对了还怎样是要不要快点重新和解一次 大家都有生活跟活着的人要顾好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9-14 09:11:00
还和解 跟他客气干嘛 只会自找麻烦 直接上法院吧
作者: cky2689   2017-09-14 09:15:00
去爆怨公社看8/22李萱萱发的关于短鼻狗住宿热衰竭亡,也要求金额不小的赔款,美容师去烧炭我也想知道关于饲主说咪噜死掉时老板完全没在医院现场这个是否属实?吊死狗的那是喜洋洋林姓美容师,不要混为一谈https://i.imgur.com/wanxM7u.jpghttps://i.imgur.com/puzcsVM.jpg https://i.imgur.com/IeJYQlm.jpghttps://i.imgur.com/bpeyD3M.jpghttps://i.imgur.com/BWZxPbQ.jpg后面还很多,有入爆社的自己去看吧!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4 09:32:00
我有申请入爆社,一直没有通过,我的天啊
作者: longya (嗯)   2017-09-14 09:38:00
针对上面那个事件…很多贪小便宜的饲主平日对店家的态度就是咄咄逼,然后出事了就好像见猎心喜极尽刁难之事,顺便上网装装可怜,好像非得黑死店家一样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4 09:45:00
我认识一个退休美容师狗友,他说通常这种客人平常对狗也不会很关心,送来美容的时候状况都不好,出事就来大
作者: cky2689   2017-09-14 09:45:00
尤其喜洋洋开过100万后,很多人都以那为基准
作者: tacimio1216 (Sheena)   2017-09-14 09:55:00
推你!很同情饲主,但是一直在网络上战的到底有什么意义
作者: cashko   2017-09-14 09:57:00
推文案例建议先解剖吧,这种糟糕的饲主当然也是有
作者: cky2689   2017-09-14 10:02:00
我不去讨论原本狗狗个性或生理情况如何,若狗狗有严重分离焦虑但饲主长期没将此解决,也是有点失职分离焦虑的狗狗每天也承受极大压力
作者: abb90304 (羊吃鱼)   2017-09-14 10:08:00
无论如何这件事情已经让很多人都知道不管大家是在什么立场看相信都会更加注意狗狗的安全
作者: cashko   2017-09-14 10:11:00
如果推文案例店家说法为实,没有失职的情况,发生这种事情当然不能贸然归咎店家都会更加注意安全+1
作者: theclgy2001 (几分甜)   2017-09-14 10:15:00
负责(X) 要钱(O) 要钱就要钱 少在那边装清高
作者: erining (微笑爱拉~*)   2017-09-14 10:24:00
饲主方也不用为了网友修改文章,就像店家一样,留下原始内容,我想大家自有公评;事实上整起事件也不需要公评,想要公道就去法院上讨
作者: sunlin18   2017-09-14 10:26:00
饲主因为自己的事把狗托付给别人的时候,就有一定程度的风险在,宠物店是饲主挑的,狗是妳送进去的,出了事怎么会只想着要苛责别人没有要反省自己。单凭每周远距离通车做志工饲主妳自己做得到吗?店家真他妈太傻才跟你签这种和解书
作者: erining (微笑爱拉~*)   2017-09-14 10:27:00
如果要走和解 那就好好的订出合理的条件,然后沟通;太多用尊重生命包装的条件、做不到的要求,就是答应了也没办法完成,反而让悲伤加愤怒的情绪无法好好获得抚慰。看了也是很难过说真的 养狗十年 失去一瞬间 伤痛一辈子 再怎么做都是无法让狗回来的 不管店家商誉 还能不能开业 我比较在意的事情没完 饲主方还能继续再这样沈溺在情绪多久呢?只要事情没有一个结果,折磨的不只是店家,还有饲主的生活不是吗?另外,如果可以饲主方这么在意大家想法,我也很想请问要对方让渡小狗的理由是什么呢?如果真让渡了,有办法好好的不带任何情绪抚养这只狗吗?这又是另外一条生命,对我来说这个条件比赔款跟当志工都还要荒谬
作者: VANNN (风的思赐)   2017-09-14 10:41:00
支持你的说法,,,同时认为版主偏颇在本事上不公正版主若认为原PO是分身,烦请送组务,不应在推文中引导别人1
作者: cky2689   2017-09-14 11:30:00
就是感觉一直在悲伤的发文,但有许多疑问的比如让渡出发点用意、还有说店家没陪同去动物医院是否属实、为什么不能退让一些让店家在北部做志工让北中南远程车程时间能够拿来运用在更多浪浪身上?去咪噜的那间会比能运用在北部更多浪浪身上更有意义吗?意义在哪里呢?实在感受不到!这些问题都略过或避重就轻,不停把重点放在没去指定场所做志工上面
作者: momokiki (kiki)   2017-09-14 12:28:00
这版什么时后以登入次数废言了?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7-09-14 12:57:00
狗狗死掉不能工作哪里好笑 不要拿自己的标准看别人
作者: SPKing (我是老大)   2017-09-14 13:02:00
觉得店家是有一点的可怜…当然饲主也会很生气可以理解啦只能说如果是我 不会这么夸张 但可以往宠物业者管理法修法的方向努力… 强制大家作安全措施这样
作者: Norths (一个交易员的自我修练)   2017-09-14 13:13:00
狗狗死掉不能工作不好笑 但很可悲 有种面试的时候说
作者: cky2689   2017-09-14 13:28:00
楼上哈哈~~如果是应征宠物保姆宠美类的或许能讲一下,其他行业就......正在等饲主及其朋友会不会回应关于上面的多个疑问
作者: theclgy2001 (几分甜)   2017-09-14 14:13:00
想要钱就直说 扯说太悲伤不能工作 骗三岁小孩?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4 14:14:00
2001有认真追完全始末吗?一直讲要钱店家赔给饲主 从基本契约3万 后来依工作损失调整为10万其他全部都是捐款给流浪花园的 不是入饲主的口袋一只养九年的狗 真的要钱的话 10万算什么?又何必列这些捐款、志工条例 捐款额都转给饲主用就好
作者: Norths (一个交易员的自我修练)   2017-09-14 14:20:00
基本契约是三万你也知道 多给就是表示有歉意了 还要说人家没诚意吗 没诚意就两手一摊三万给你 然后我现在还可以下去领五百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4 14:23:00
多给钱 也许是诚意 也许是安抚 问题是别人能不能接受
作者: cky2689   2017-09-14 14:24:00
志工为什么非得在中南部当呢?长途车程时间车资,不是能更能拿来多运用在北部浪浪身上,况且饲主朋友也说将来不久业主会有小孩,对一个可能为孕妇为人母工作家庭都分身乏术的母亲而言,我认为不让她在北部做志工根本是刁难人家,业主不签饲主就不和解......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4 14:24:00
有诚意多给 就该感激接受 不能接受 就一定是要更多钱?
作者: cky2689   2017-09-14 14:25:00
还有饲主说业主说了什么谎,咪噜死时业主没陪同去医院是否属实,都没有回应不能接受业主要求在北部做志工吗?为什么不能接受?不是出于对浪浪大爱要求做志工的吗?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4 14:27:00
志工的事情我要道歉一下,饲主只有捐款指定流浪花园志工地点不是,一个在台中一个在台北我一直以为是连志工服务都得跑流浪花园QQ
作者: cky2689   2017-09-14 14:29:00
你意思是饲主没要求过业主做志工的指定特定场所单位吗?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4 14:29:00
而且要是真的能用钱解决现在根本不会闹开成这样我的意思是,饲主要求业主做志工的地方是一北一中
作者: Norths (一个交易员的自我修练)   2017-09-14 14:30:00
鬼打墙了 人家有诚意多给 饲主可以不要 那就挑明讲啊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4 14:30:00
哪个单位我不晓得,但不是我前面一直提的流浪花园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4 14:31:00
他今天这十万单纯是两个月的薪资,这样算是多给吗?
作者: Norths (一个交易员的自我修练)   2017-09-14 14:31:00
现在who大的意思很明白了嘛 其实饲主从来没办法和解两个月的薪资是她家的事 和约三万 给十万 我管他薪水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4 14:32:00
还是你们要默认 没有不能工作的可能 只是他要钱的借口?
作者: Norths (一个交易员的自我修练)   2017-09-14 14:32:00
他可以不能工作 但那是她个人的事情 法治社会好不好 讲理那是人家情理法跟他讲诚意 没有欠他什么说真的啦 如果我是饲主朋友 我当初就说你不要拿钱了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4 14:33:00
好,讲理来说,那和解条款都签了,签了喔。
作者: Norths (一个交易员的自我修练)   2017-09-14 14:33:00
如果你真的要搞倒好时光 什么都别拿 无欲则刚啦
作者: cky2689   2017-09-14 14:33:00
所以你意思是饲主指定业主一北一中的特定场所做志工,晓得详细次数吗?比如一个月一北一中或一个月二中之类的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4 14:34:00
签约之后,说我真的做不到,请体谅我很有诚意了,这是讲理,还是讲情?
作者: Norths (一个交易员的自我修练)   2017-09-14 14:34:00
对 现在大家质疑店家签了没做到 店家该死 只是觉得有点不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4 14:35:00
法治社会的话,和解就是破裂,事情被公开就是结果。
作者: cky2689   2017-09-14 14:36:00
所以她事发后就辞职了喔?
作者: Norths (一个交易员的自我修练)   2017-09-14 14:36:00
通情理 感觉就只是要挖洞搞死店家嘛 要他倒闭就对了嘛阿说白一点店家真的够白痴签了活该吃大便啦 但饲主要不要出来承认我当初就是要给它倒闭我才挖这个洞不要跟我说我真心和解啦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4 14:37:00
啊我先跟CK大解释一下 我的讯息都是照饲主版面上发文而得来的,只有因为这几天我一直讲流浪花园,饲主看到发现我讲错这件事情,提醒我这样,我也对误会道歉
作者: cky2689   2017-09-14 14:39:00
所以事情好解决啊!劳保加退纪录拿出来让业主看事发后一个月内的确辞职至目前多少个月,去求偿啊!想看劳保加退纪录
作者: Norths (一个交易员的自我修练)   2017-09-14 14:39:00
好啦 不用说了 好时光今天宣布倒闭我拿50万顶下来 改名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4 14:39:00
至于要问到合约内的细节,这我真不知道,我是旁观者
作者: Norths (一个交易员的自我修练)   2017-09-14 14:40:00
好时光光宠物旅馆继续营业 饲主目的达成 我又捡便宜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4 14:40:00
我前面说过啦,丧狗的饲主在过程中可能有不理性的反应有些人觉得无可莫非、但希望饲主放下有些人觉得不理性就是不对、饲主这样很难看
作者: Norths (一个交易员的自我修练)   2017-09-14 14:41:00
好我也冷静 现在就是你们重新和解一次 不然我这影集还可能看到第二季 绝对没完没了我一开始很同情饲主 都劝他要放下 让生者自由 我也不是没血没眼泪 我也养狗我还会捡路上流浪狗想办法送人我只是觉得今天如果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那不玩死人吗
作者: cky2689   2017-09-14 14:43:00
我想看饲主的劳保加退纪录我等饲主回好了,本人说的比较准确,大家也不会乱猜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4 14:50:00
希望时间能慢慢抚平饲主的伤痛。。。
作者: dehydrogenas (实验室小淘气)   2017-09-14 15:00:00
你不是当事人 不觉得你能感同身受什么
作者: Norths (一个交易员的自我修练)   2017-09-14 15:02:00
楼上 前一篇说狗跑掉就没什么好说 这一篇再回我没同感不瞒你说 我真没同感 但我从第一次推文 就在鼓励饲主现在是再吵好时光有没有犯错吗 不是吧 全台湾都知道好时光这次出包糟糕了吧 现在讨论的是饲主的心情吗 也不是吧现在是在讲怎样合情合理合法的处理纠纷 你那些没建设性的言论发私讯给饲主就好 还是你们已经是朋友了 呵呵
作者: cky2689   2017-09-14 15:15:00
狂狗本偏激言论,不意外~不外乎就狗伤亡,人都该死,你们都去死吧!
作者: dehydrogenas (实验室小淘气)   2017-09-14 15:22:00
N大回文真快
作者: Norths (一个交易员的自我修练)   2017-09-14 15:22:00
那当然我现在紧盯盘面等著回文 我都公亲变事主了
作者: dehydrogenas (实验室小淘气)   2017-09-14 15:23:00
N大一定不是学法律的才会这样
作者: cky2689   2017-09-14 15:24:00
我想看饲主事发后的劳保加退纪录或留职停薪单
作者: Norths (一个交易员的自我修练)   2017-09-14 15:25:00
讲法律只有三万块 我只希望饲主要知道自己需要的不是外在别人能给他的东西 而是内心的平静 需要帮忙也可以具体跟店家要求 但大家心平气和讨论出解法 这才是正解不然de大如果是学法律的 你倒是有看出这件事情要怎么解决?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7-09-14 15:41:00
仔细咀嚼 可以感受到N大真的是希望事情能够好好解决
作者: Norths (一个交易员的自我修练)   2017-09-14 15:45:00
我讲话不好听啦 一边叫店家吃大便一边说饲主是疯狗但是我只是觉得这场战役 没有人是赢家 大家还是早点国共会谈 我当个马歇尔总可以
作者: Haruna   2017-09-14 19:08:00
我也觉得一直紧咬著店家签了和解,又没做到其中一项就叫做没诚意是什么道理,试想如果一个卡车司机撞死人法院要他赔1000万,司机说他拿出更大的诚意跟家属和解赔1500万,最后因为没那么多钱只好赔1300万,大家还会觉得司机没履行和解内容就是没诚意吗?好时光也知道走法院大概就是赔三万却愿意赔10万加捐款和义工,到目前也不过没履行义工就被饲主和网民黑成这样,我看了实在不忍
作者: pingy77   2017-09-14 19:39:00
上法院虽然赔的少 但若上新闻传开来之后的损失猜才是老板顾虑点 目前是在百来人的狗板发酵就这样了 上了新闻止步的客人一定更多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17-09-14 20:29:00
总共两项就有一项没做到不然是有诚意吗而且店主当初说是公司不准 没办法 现在又说台中真的很远诚意? 河河
作者: kitkatuu (木香)   2017-09-15 05:41:00
推你说的,看完店家公开信,觉得饲主完全是在报复而不是和解…虽然完全明白咪噜死掉饲主有多伤心,但这样的报复真的有让饲主平复心情吗?咪噜并不会因为这样活过来呀…
作者: cky2689   2017-09-15 07:58:00
这是真的,不放下不知道要继续互相伤害多久,放过自己也放过别人吧!
作者: Norths (一个交易员的自我修练)   2017-09-15 08:06:00
睡起来没看到劳退记录我八卦的心微微失望
作者: cky2689   2017-09-15 08:08:00
我也很想看劳保加退纪录或留职停薪纪录还有扣缴凭单
作者: ga701001 (做工程)   2017-09-15 13:04:00
推~~整天爱查人家是不是分身真无聊
作者: cashko   2017-09-15 15:48:00
劳退扣缴这些,如果走法律途径再呈交给法官看即可,无须为了满足板友好奇心八卦心放上来
作者: cky2689   2017-09-15 17:27:00
哪会放啊!有没有那纪录没人能确定了
作者: cashko   2017-09-15 17:57:00
本来也不必放,有没有都一样
作者: cky2689   2017-09-17 08:24:00
没有也不必拿?没有的东西最好拿得出来啦!实际上若没有的话,就依据其不能上班及其薪资基准为由做求偿是否令人疑惑???这理由也得客观实际曾经被存在吧!要上网求公审本来每个事实细节都要说清楚讲明白,如果只想要有单方倒向群众跟随,建议文都加上'取暖文勿内射',喜欢单方倒的网友会各自找其喜欢的文章去支持,也不会看到我这种乱问问题的网友
作者: cashko   2017-09-17 11:49:00
公审是你在说,这本来就是饲主提供来店家的经验而已,一直用你的标准判定饲主目的,你的有些质疑包括什么说谎问题也很明显是没看清楚前面文章就解释的事情了,有或没有都不必跟网友拿出来没错,要拿可以,没拿也不用理由,有没有存在你根本不知道不是吗
作者: cky2689   2017-09-17 13:09:00
所以提供经验可以用文字游戏误导大家吗?有或没有是都不用被証明有証据就能随人讲的吗?去隔壁楼看看饲主的回应说谎问题吧!
作者: cashko   2017-09-17 14:02:00
看了啊,但是你又有什么证据说没有当然拿不出来这种话,jslai立场也有疑问饲主,但人家就讲的有其依据有其道理,跟你这种完全不一样
作者: cky2689   2017-09-17 14:08:00
我是在回应你那句'有没有也不必拿''本来也不必放,有没有都一样'有跟没有哪会一样啊!有事实但没拿出来,只用嘴说叫做陈述事实,没有事实但却拿来说嘴那就不叫陈述事实
作者: cashko   2017-09-17 14:22:00
我意思是饲主没有义务拿,而你不能因饲主没拿就认定饲主没有,好吗?你知道你要求出示的东西是要求他出示个资这个领域了吗?要拿也是拿给法官看何况就推文看来,有心要说的,就算真拿了,也会出现推文那种因为狗狗死掉而无法工作.....这样说的推文,我相信js大虽质疑饲主但也有诚意给予建议,但不觉得你也是这样的
作者: cky2689   2017-09-17 17:17:00
抱歉,我只看有物証事証有真相,当双方说法不一致时都很难叫我相信其中一方,乖喔!我很懒,不回应你了
作者: cashko   2017-09-17 18:35:00
你好像没看懂我的意思,请不要误会,我解释一下,那句话其实是想提醒饲主不用因为你的说法而给你这种心态看,因为你在前面的数句推文就已经显露出对因为狗而无法工作这件事情的轻蔑,那么现在来怀疑真假,其实是真心关心真相吗?你给我的感觉就是即使出示证明了你的质疑,也只会酸饲主“因为狗死掉而无法工作.....”满好笑,我认为饲主出示也只会换来你其他方式去酸,我觉得板上帮店家说话的板友绝对有真心想给予建议的或是觉得店家也很委屈的,但跟你这种只是想酸想找碴却用相信事实这样冠冕堂皇来包装自己的说法的人是完全不一样的,起码其他不认同饲主的推文中,并没有像你那种有轻视“因为狗死掉而无法工作....”这件事情的感觉也没有看到其他不认同饲主的推文中,有拿自己的情况去质疑的很多就算不认同饲主的板友,针对的也都是“饲主处理这件事情的做法”,而不是其他
作者: cky2689   2017-09-17 19:13:00
喔?你讲完了?讲真的你对我的看法怎么样我一点都不在意,你完全能继续,只要不涉及人身攻击那完全没问题啊!请继续!我也不会因为你的推论而改变什么,是事实就是事实,有証据就请说有証据的话,其他的打再多都没用,真的懒得跟你继续下去,不陪你了!
作者: cashko   2017-09-17 20:28:00
我推那句话就是提醒饲主不用随你起舞,因为有心要说的总是有办法说的,是因为你接下来回复好像没看懂所以下面才回复你,我也没有要求你改变更不觉得你需要在意我对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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