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好时光宠物旅馆老板。
之前在网络上您认为我的发文是在酸您,
让您感到不舒服,我反省后,
明了身为店家负责人,发言时应该要更加小心谨慎,
所以针对让您不舒服的发言,我在此诚心跟您道歉。
不过,我认为针对您这篇所说的“说谎”,
我不是很明了,我究竟说了什么谎?
潭美派出所警员,与全国动物医院人员,
均可以证明我们有送医。
包含我们先到派出所看监视器,后来您与友人加入,
现场警察接到民众报案,警察分两部警车载我们 (共四人)
一起到了车程不到2分钟的现场 (旧宗路与南京东路口),
当场我也告诉您我先赶快去马路对面的全国动物医院,
请他们赶紧准备好人力 (当时为春假期间,提供急诊的医院都会非常忙),
这一切,您与在场警员都是知道的;
毕竟我不可能无视于您在现场,迳自抱起咪噜冲到马路对面的医院不是吗?
您上文中的节录,漏看了前面一段话,才造成文字上的误会。
根据我原先的声明稿内容为:“我们再次回到警局看监视器,
后来主人(也就是您与友人)也加入来警局看监视器,
一直看到晚间8:30左右,直到接到民众报案,
咪噜发生车祸,我们赶紧到了现场带狗狗去动物医院急救…”。
您如果没有漏掉“我们再次回到警局看监视器,后来主人也加入来警局看监视器”这段话
,
我还想请问,您上文中所谓的“这时候老板人在哪里我不知道”,
指的是什么时候呢?您是真的不知道我在哪吗?
还是是指您在小房间的时候碰巧不知道我在哪儿呢?
还想请问,如果我不是从头到尾都跟您在一起处理事情,
要如何在第一时间主动支付急救费用?
又要如何在第一时间,由我与我先生开车送您与友人回家呢?
难道我从头到尾都在现场跟您一起,您不知道吗?
我想请问,这整篇文章所说的店家说谎,
指的是什么事情说谎?还是只是一种拿着放大镜检视的“文字游戏”呢?
诚如您曾说过的,事后老板不记得这只狗叫什么名字,
事实上只是回信中写“咪路”,您就扭曲为“老板事后不记得这只狗狗”。
其实,咪噜第一次来安亲,电话中报的名字是Milu,
现场登记的是Beer,都不是您认为正确的“咪噜”。
因为当您在评论po出来这个事情后,马上就有人回复:
“都到这地步了还能叫错名字?有心没心一目了然”时,
现场陪伴您的友人也来马上回复:“一秒突破重点”。
所以我相信您与友人也明白,这并非无关紧要,
自然也不是玻璃心的小事,否则您也不会特意写出来。
又如同您曾经说过,如果手边的住宿契约写最高赔偿金为3万,
就代表狗狗出事,店家会赔偿三万元然后,
老板依然快乐生活一样。
接着就出现了“好时光狗死赔偿三万元,
市面最高”的反推荐网站与网络留言。
只是想跟您说,这些“文字游戏”,我们本来也无意跟您计较,
只是,当您指出店家“说谎”,且在这么重要的事情上说谎,
我觉得我真的有必要请问您,我们到底说什么谎!?
我承认,在过去半年中的诸多不愉快,
包含您对我个人人格的侮辱、您友人对我的讪笑
(妳先生他应该不是很爱你耶,不然怎么会要你干脆上法院谈呢),
以及提及知道我父亲是谁的那种威胁感 (您在另一篇文中解释的,
您透过其他管道得知我父亲是谁,但您应该清楚,
单纯知道我父亲是谁,与您本人到店里对着我们喊说;
“我知道妳们老板父亲是谁,做什么职业喔!”,
是两种概念)。您对我店家安全、保母人身的恐吓
(我要来砸店也可以、要给妳们一人一拳也可以),
说实在,这些言语和行为都让我们非常害怕 (也有报案纪录为证)。
但最让我们店家寒心的是,
住宿契约中订3万元赔偿金您当初也是同意的
(早在住宿前一个月即把合约line给您了),
后来经过协商,我们也同意提高为32.8万元
(10万元个人赔偿与9年6个月共22.8万元捐款),
这些我们愿意努力多赔偿的心意,全部都被您践踏在脚底下,
只以“店家仅愿意支付金钱方面的赔偿”一语轻松带过,
也让我们全体店员感到非常气馁。
也许您不知道,咪噜曾由我亲手抱她上楼睡觉,
除夕夜,我亲自去超市买肉来帮大家加饭,
看到咪噜有吃我有多开心;即使咪噜爱跳,
我们也尽量不绑住她,尽量不关着她
(事后证明为了安全,我们应该要限制她的活动自由,这是我们反省后学到的教训),
她拉肚子,我们也买犬只专用益生菌给她吃,
这些照顾她的心意,我相信您其实也是知道的。
因为半年前一个意外,现在您让我们所做的其他一切努力都白费了。
无论是照顾宠物上的努力,还是在和解过程中,
我们即使在开店刚满一年的那个时间点上,
每个月金流都是负的情况之下,更不用说还需清偿青创贷款的拮据之下,
我们还是竭尽所能,尽量满足您提出的赔偿要求,
这些心意、诚意,全部都被您否认、无视、嗤之以鼻。
我知道您在意的是6月中旬时,您迫切的希望我召集保母接受您的答询,
但我没有答应,我告诉您所有的问题,
我们都可以回答您,但以e-mail方式比较方便,
因为在过往的对谈经验中,我发现我们所有的答案,
以及释出的善意,都会被您扭曲,
变成攻击我们的事项,再者,
我的保母的确也很害怕再与您见面,
所以我又一次告诉您,我无法答应您召集保母质询这样的请求。
当时,您就有明白的告诉我们,
要我们考虑清楚后果,如果我不答应召集保母质询,
您就会不断的在网络上,不断的诉说咪噜的故事。
事后很多朋友问我们,当时签和解合约时,
怎么没有把一般都会放上的保密条款放上去?
(这也是和解金往往会高于住宿契约上金额的主要原因)。
当时,相信您也是记得的,我提出这个请求,
却被您与友人拒绝甚至耻笑。
谈和解的过程中,您也很明白的告诉我,您想要的是报复,
如果无法让我们赔更多钱,就要我们付体力的惩罚
(但您觉得这真的是和解正确的出发点吗?)。
我们都是有养狗狗的人,失去狗狗的心痛,
我们不会不明白,意外发生当初,
所有保母发自内心一人写了一封信给您,
也有善于画画的保母亲手画了一幅Beer的画像
(虽然事后您没有收下),一开始我们都是非常想好好赔偿您的,
甚至也凭著只要我有诚心,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初心,连律师都没请。
但您提出的条件真的很难达到,
第一次误签的错误我没否认过,当天也跟您非常诚心道歉,
也是这样才有后来的协商。只是后来的协商会议,
即使我不只一次提出,让我们上法院或调解庭解决的请求时,
您与友人一再引导或劝阻我改变心意不要上法庭,
事后我想,您与友人当时应该就知道,如果上了法院,
很大机率就是像我们原先住宿契约所订的那样吧。
我明白对您来说,再多的钱也换不回生命,
但您不能假设所有人都像您说的一样经济无虞
(您说您月薪1X万元,这是您提出个人精神赔偿的依据),
也许您不知道除了养活自己,
还需担负7~8位员工生计的压力有多大,所以您认为一个月几千元,
总额几十万,应该不是太大的负担。
当然我也明白发生意外,赔偿责无旁贷,
但是连赔偿的诚心都被践踏的时候,我们不禁会问自己,
如果您根本不认同我们赔偿/捐款的心意,
为什么要拿着我们辛辛苦苦赚来的和解金,又另一方面行爆料的事实呢?
我知道您会说,因为没做志工啊!
但我请您想像看看,一个为了五斗米,
周一到周五白天上班,晚上与周末经营店家的情况下,
我有多少时间与精力去符合您指定的一个月下乡两次做结扎志工,做9年6个月呢?
您可能会说,那为什么要签名,不要签名就好了啊!
是阿,如果当初我是一个非常世故的店家,
第一时间,我一定找律师来,什么监视器画面,
全部不给您看,让您上了法院举证困难。
但我不是,当时,您要看什么要问什么,
全部配合,谈和解时要求我携带保母前行,
我也照办,试想第一次看到那么多您事先拟好的条文,
一方面要安抚您的情绪,一方面要详读内容(事先都没看过),
另一方面也要顾及我保母的情绪,
实在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
(不过当然这是我自己的错误,所以当天晚上跟您通电话,也跟您诚心道歉)。
中间协商的过程都没有共识,直到最后一次签约,
您与友人如何地以言语攻击我,拍桌、尖叫、拿出签约后我若不履行,
就要我让渡自己狗的合约书…
就要我让渡自己狗的合约书…
就要我让渡自己狗的合约书…
就要我让渡自己狗的合约书…
https://i.imgur.com/esuEBoh.jpg
(这是一个正常人会提出的请求吗?)
PS 本条约我没有签名
都对我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压力。
第二版的签约书上所谓的14处亲笔签名,
是包含齐缝章以签名代替、新增条约的句子前与后均要我签名、
合约最后又再次把前面新增条约列出,
前后再都签一次名…
14处签名听起来似乎很多?
但您自己也知道,除了“签订后不再对我提出其他民事赔偿诉讼”之外,
没有一处签名是针对合约内容的妥协或更改。
意外发生至今已经超过七个月了,
所有第一时间在硬件设施上的改善,
相信您也早已看到了,我们如何用心的照顾狗狗,
相信您从我们客人的反应中也能略知一二,
您可以说您认为店家赔偿的不够、
或是店家做的公益服务不是您当初要求的、
或是您不推荐这个店家。
您也可以说,一开始上网公开时,
我们说不实指控对您是不公平的
(只是我们看了爆料内容又何尝觉得公平?但这的确是个不好的处理方式),
但请您不要把其它不相关,莫须有的罪名,全部都藉著这个事件,放在好时光的头上。
至于关于和解合约的履行争议,我们可以选择以法律方式解决。
后记:
至于有网友搜出我过往推荐好时光的推文,抨击我贬低同业。
其实,每个宠物旅馆都有不同的照顾方式,
适合不同个性的主人或狗狗,
实则并没有谁比较好/谁比较坏,
或谁对/谁错的问题。
我指出好时光与其他旅馆不同的照顾方式,
没有漫骂,也没有说谁不好,
不明白为什么这样会被放大解释、扭曲成“抨击同业”、“贬低同业”?
如果网友认为因为我的身分为好时光的老板,
所以不能说我的狗有住过好时光而推荐
(后来朋友告诉我狗版有板规业者不能推荐自己),
那我也能诚心接受狗版版规的规范,
板上若有惩处我也欣然接受,只不过,我认为这跟抨击同业是不一样的事情。
以下,我也整理几个重点,让有兴趣知道的网友了解:
Q: 听说过年时是壁虎把门打开的,这是真的吗?
A: 当时电子锁无故解锁后,
内部对这个事件讨论可能的原因,
壁虎只是我们自己讨论时的一个可能性之一
(当时是跟主人说不确定是不是这样,因为我们有在店里看过壁虎),
毕竟监视器没有对着解锁器拍摄(是对着出口拍摄),
所以没有办法看到当时解锁器运作出了什么状况。
所以并不是说,这个电子锁,就是被壁虎打开的。
Q: 听说之前门也有无故打开过?
A: 开店后不久,我们就发现原本解锁器的位置,
太靠近门缝了,有心人士可从外头伸东西进来触动解锁,
所以我们就请厂商来移动解锁器的位置,
移到内侧墙上且更高的位置,也把解锁器安装在立体突出于墙上的开关座上。
Q: 为什么之前调过解锁器位置,与壁虎的事情,饲主会得知却误解?
A: 当时咪噜走失,大家都很紧张想赶快找到牠,
所以见到主人时,我们也是一股脑把我们曾经讨论过的可能性,
全部都告诉主人,当时我们就是想着有错我们会承担的心态,
一五一十的把我们曾经讨论过的、担心过的,都跟主人说,
但并不是代表我们明知道壁虎可能开门却不处理。
当时,主人隔天进店里,就问当时柜台的保母:
“妳之前有看过壁虎爬过吗?”保母回答:
“有,前一个月我值晚班的时候有看过壁虎”,
结果这段对话,被误解成:之前曾经有发现壁虎会让门无故开启,却不处理。
饲主后来跟老板说,你们员工告诉我之前就有壁虎爬过导致无故开门,
当时老板并不知道员工与饲主的对话内容是如上所述,
所以也无法辩解,只能告诉饲主我们之前有请厂商来移动过解锁器位置,
当时厂商认为这样不会出现这种问题。
就是这样的误解,造成饲主先入为主的认为,我们早就知道有这样的危险却不处理。
Q: 为什么壁虎与开门这些事情,好时光之前都不澄清?
A: 后来主人把这个原因写进和解书的事由当中,
和解过程我们全程没有请律师,不清楚这些事由跟赔偿的关联性,
只是觉得不管前面怎么写,反正走失的事情是事实,
我们就诚心认错赔偿。
若不是秉持着这种心态,
当主人把“店家将咪噜身上的胸背、胸背上有狂犬病疫苗牌子拿下,
造成咪噜走失时,可能被误认为流浪犬,降低被寻获的机率”,
也写成是店家疏失之一时,
难道我们要一一跟主人争论?
(事后证明的确是要一一争论的,只是当时我们以为以和为贵就好)
Q: 为什么赔偿金额是分期的,却没有在脸书的声明稿中说期数?
A: 无论是给饲主个人的赔偿是分几期,法律上来说,赔偿都是看总额的。
就像买房子一样,不可能只看月付款,
而不看总期数与总额。而且,
在好时光声明稿中的确有清楚写到,首期款为5万元,其余每期支付。
Q: 觉得9年6个月的志工时间很长,为什么不觉得捐款分期9年6个月的时间也很长?
A: 捐款并不是分期,而是被*要求*每月捐款固定金额,共捐9年6个月。
Q: 为什么饲主第一时间在米克斯传奇po文时,好时光要以“不实指控”回应?
A: 如同前面所述,我们认为饲主藉著走失的事实,
带入太多不是事实的批评,
所以我们在文中说“当对方只给您看部分事实时,
圆形也可能被误解为扇形”。
当然,我们已经学习到教训,这是一个错误的处理方式。
Q: 为什么脸书上有些网友留言没有得到回复,或是会被删除或封锁?
A: 诸如壁虎、之前门是否曾开过等等细节,
实在太难在短短的三言两语中解释,
再加上质疑我们的网友,无论我们再怎么解释,
还是不断的跟支持我们的客人吵架,
这是我们不希望看到的。如果是就事论事,
没有情绪性谩骂或跟客人吵架的,我们并没有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