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走失最后车祸致死,发生在我身上我只能接受
但,也因此才了解一间店经营的细节和老板处理事情的方式态度
这一间照顾生命的店,非常不推荐
下述皆为事实,并非“不实指控”
在1/27-1/29我的狗狗在此间旅馆住宿经验
有关住宿后走失的事实:
— 在1/29早上11:18在电动门无故打开后,跳出店门口的手推木门,走出旅馆。
跳出的当下,没有人发现,走出旅馆后咪噜在店门口徘徊了一分钟,她才走掉,
在门口的这一分钟的时间,依旧没有人发现。
在1/29下午 14:49 店家才打电话来,说狗不见了。
— 事后询问店家,没有员工碰感应器,电动门为什么会无故打开?
老板回应:“可能是壁虎爬过感应器造成门打开。”
再询问店家,之前电动门是否也曾经“无故自动打开”过?
老板回应:“有,推测也是壁虎造成的。所以有把感应器位置调高。”
— 事发后签立和解书,条件之一是做志工每月两次,六月底去电店家请店员转告老板
请老板寄交四、五、六月志工参与证明。
老板回复:“因为营运状况的关系,我目前已经回到职场做一般上班族了,
好时光这边我只是出资者之一,所以捐款和损失赔偿的部分我还是会依照原本
约定的内容每月转帐/捐款,但志工的部分抱歉无法每月配合了,
须看志工单位的时间、地点和我个人的时间能不能搭得上。”
1. 门曾经无故自动打开过,不管是不是因为壁虎,事实显示此电动门有安全疑虑,
老板没有意识到安全问题,没有及时改善设备。
2. 狗狗不见后三小时才告诉我,我甚至不确定他们在什么时候才发现这只狗不见的。
3. 签了和解书,如果当初对做志工条件无法配合,觉得次数太多,可以提出,
但老板仅是重复说:“公司是不能做志工的,这条和解条件没有意义。”
但和解条件是请老板这个人去做志工,最后签了,却没做,
我不知道老板处理事情的逻辑是什么。
有关住宿期间的事实:
— 从监视器画面看到,当咪噜对着其中一位店员,抬起前脚站高想要撒娇,
此位店员却用手大力地朝她的头使力把她推开,而非像其他店员是摸摸狗狗的头。
— 咪噜第一天在旅馆已在店员的视线下跳出门口的手推木门至穿鞋区,三次以上,
每次都隔约5-10分钟店员才发现将她带回活动区。
第二天,咪噜也是跳出木门多次,其中三次,店员有发现但没有打开木门将她带回,
让她一直待在穿鞋区,第一次约25分钟,后两次皆长达40分钟。
1. 此间宠物旅馆脸书上写着“支持正向训练”,我质疑此店员的举动是正向训练吗?
2. 店员和老板看到咪噜待在穿鞋区,与外面就只隔着一层电动门时,不担心安全危险吗
?
让她独自待在穿鞋区长达40分钟,我疑惑穿鞋区是狗狗活动区吗?
**当初和解条件之一会订下“做志工”,出发点是,发生这些事情和疏失,
我希望老板能透过志工参与,接触非营利立场的人,花时间和更多真正尊重生命、
保护生命的人接触,希望咪噜的死可以换来老板一点点的省思。
而现在,志工条件,之后老板会不会履行,我无法勉强。
律师说当初订这项条件没有订违约金,很难让对方确实履行。
但只是因为我选择相信老板口中的诚意;因为不愿咪噜的死最后都只能换来“钱”。
狗死了,剥夺的不只是生命,还有我和咪噜长达九年的相处时间,
这些,是“钱”换不回的。**
上述各种事实
我个人很难不质疑此间宠物旅馆的处事态度、设备管理、员工素质和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