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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狗“撞死”女骑士 饲主判赔
2014-09-11
〔记者李忠宪/新北报导〕李姓男子让黑色爱犬自由活动,结果爱犬冲上马路害邱姓女骑
士摔死,邱妇儿女提告求偿600多万元,新北地院判李男须赔偿316万多元,全案可上诉。
前年9月28日上午,已退休的李男放任饲养的大黑狗“福气”在新北市中和区住处外自由
活动,不料,福气突然冲出、横越马路,邱姓女骑士行经,煞车不及摔车,送医不治。
一、二审法院认为,李男有义务管好爱犬,依动物保护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规定,应防
止动物在道路上奔走,李男当时虽不在场,但仍有过失,依过失致死罪判5月徒刑,得易
科罚金15万元,全案定谳。
邱妇儿女向新北地院提出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向李男求偿包括医疗、丧葬、扶养
费及精神慰抚金共600多万元;法官最后判赔邱妇女儿166万多元、儿子150万元,共316万
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