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假好心的店家 结果现在狗跟爱妈都受伤 急

楼主: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4-06-30 14:27:31
※ 引述《hc31436 (友友)》之铭言:
: 这件事情 我要做个详细的说明
: 今天为什么大家会这么生气 是因为这位妈妈只是做个询问
: 店家就说要送去林口的总店 在这段期间找认养人
: 并不是这位妈妈要求宠物店去帮忙
: 爱妈出于善意 想说自己也尽一份力 所以带狗做了检查 除了蚤 剃了毛 花费约8000元
: (很抱歉 最后没有打芯片 本来要打的 这是我没问清楚的地方)
所以狗狗到底是做了哪些东西,需要花到八千块?有无明细可参考?
基本的检查、除蚤,美容并不需要花费到八千块这么多。这过程是爱妈自己
做的,还是委托店家代办的呢?
: 店家是说 怕这只狗是有人养的走失的 所以他会摆在店里到6月中
: 如果没有人养 他就带回林口总店去养
: 到了6月 店家开始用各种名目跟这位妈妈要钱
: 我觉得要讲清楚一件事情
: 〝爱妈不是请宠物店帮忙,从头到尾是宠物店自己说要负责,但却一直跟这位妈妈要钱〞
: 最后爱妈没有给钱 就被送到收容所 就是12天后要安乐死的地方
: 当初说好的林口总店呢?
: 现在狗狗已经领出来了
: 只是觉得店家怎么可以这样做事
没人知道爱妈跟店家是怎么谈的,所以我们也不知道店家的‘负责’到底是
什么意思。
但我觉得店家要钱这件事情,本身并没有不合理的地方。愿意帮忙不等于就
要免费支出,如果爱妈不接受,可以在一开始就把狗狗带走。
从把狗放店里到被送收容所,也将近快一个月的时间。如果这段时间里有这
么多不愉快,我不懂为何爱妈不把狗带走,是否有什么理由或苦衷?
说实话,我不懂为何要这么在意人家有没有送林口总店。真的不满意早就把
狗带走了,又怎会让店家有理由把狗送走?
当然,店家说一套做一套的做法是有问题,但在我眼里,这位爱妈本身也有
很多问题,两者半斤八两而已。
: 这件事情爆发后 我们才知道 之前也有一只贵宾狗一直在他们店前面流浪
: 也是有一位小姐做询问后 店长说要带去林口总店
: 也是在这段期间 跟那位小姐收取各种费用
: 最后也是把贵宾狗丢到门外 被人家检举之后 他也是说 这只贵宾狗是那位小姐弃养的
: 说到这 大家有了解吗?
: 为什么总是会有流浪狗徘徊在他店门口?
我觉得店家没有义务要去负责,收留流浪狗并不是店家的责任。不管是爱妈
或是这位小姐都好,在帮忙流浪狗的当下,把她们视为流浪狗的负责人我想
并没有任何的问题。
: 然后只要有人上前去问,店长就会说,他要帮忙送到林口总店
: 然后在这段期间 店长就会跟当初询问的人说 要不要负担什么费用
: 有付就没事 没付狗就会被丢到外面,或送到收容所
: 所以送去林口总店根本是幌子
: 他只是告诉你 他会帮忙 然后跟当初询问的人拿钱
: 如果报警 他就会说 这只狗是你遗弃的
虽然店家的说法有点不实,但我看下来的感觉还真的跟遗弃差不多...。
不想付钱,就把狗自己带回家,这是很简单的道理。
爱妈拖了将近一个月,最后也没付钱。虽然店家把狗送收容所不是很道德,
但我看不出来爱妈在这一个月里做了什么事,只看到一直把狗留在宠物店,
然后晚上带回家照顾(?)
还有我还是看不出来这篇文章到底想表达什么。
是要控诉店长说要把狗带回去养,却把狗狗送收容所吗?
但我看下来的感觉,如果不是因为最后送了收容所被发现。爱妈对于店长要
把狗送回林口总店这件事情,好像没有任何意见?这是不是表示,爱妈可以
接受把狗送回林口总店呢?
讲难听一点,要是店家腹黑一点,说是林口总店把狗送去收容所,爱妈还能
怎么样?这件事里,店家道德上是有瑕疵没错,但爱妈这种类似半手的爱心
也无法让人茍同。
只能说狗狗找到了就好,祝狗狗能早日找到一个新家。
: ※ 引述《hc31436 (友友)》之铭言:
: : 这次事情真的很大 爱妈被告弃养 狗狗被送动保
: : 大约在5月20日左右,一只大白狗出现在民生社区
: : 因为体积很大,很引人注目,经过的人都有看到他,但也不知道是谁的狗
: : 他每天都守在一家叫做毛手毛脚宠物用品店的门口
: : 5月30日,有位爱妈心疼他在外晒太阳,于是进去店里询问这是不是他们的狗
: : 当时店长〝洪佳琪〞说不是他们的狗,但也心疼他说要帮忙
: : 店长决定把这只狗送到林口的总店照顾,但一方面也担心是不是主人还没找到
: : 所以把这只狗先放在店里,留到6月中旬,在这期间会PO认养文跟寻主启事
: : 爱妈也决定尽自己一分心力,带狗狗去剃毛、检查、打芯片,花费约8000元
: : 然后就把狗留在店里,有空时回去看看他
: : 这是当时的送养文 http://ppt.cc/nUnp
: : 目前都很温馨
: : 但是 6月开始,店长开始跟爱妈抱怨饲料费负担很大
: : 身上有跳蚤、要不要负担住宿费用
: : 后来有一天
: : 店长说 今天是店里公休 问爱妈是否可以照顾一天
: : 之后的每一天 只要关店了 就请爱妈把狗带回去
: : 之后又请爱妈自行连络他们的林口总店
: : 又说要把大白送到永和店 并且请爱妈负担永和店的住宿费用
: : 爱妈觉得莫名其妙,店家说话颠三倒四,就不正面回应他
: : 没想到隔天,就是6月27日
: : 爱妈没看到大白,询问之下,店长说他打电话叫动保处把大白带走了
: : 爱妈哭得好伤心 非常的气愤 结果报警处理
: : 这时 店长却说:这只狗,是这位爱妈弃养在他们店门口的
: : http://ppt.cc/d2bT
: : 爱妈崩溃了 完全不知所措 但也担心12天的限制
: : 请警察处理走程序都不知道多久了
: : 小弟我什么都不会 只会上网把事件讲出来
: : 请大家帮我分享' 也帮我想想办法
: : 我好心疼爱妈,我好担心大白
: : 这是爱妈的FB https://www.facebook.com/kidd.friend
: : 这是宠物店的FB https://www.facebook.com/ifurpaws?fref=photo
: : 这事情很紧急
: : 请大家帮帮忙
作者: jeansr (星稀)   2014-06-30 15:18:00
店家没有义务负责啊!可是他都说了要收又丢出来,这没有问题吗?你如果不要,一开始就说不要啊!为什么要承诺之后又丢狗
作者: Kidmo   2014-06-30 15:48:00
假设是道德瑕疵的问题、没证据的话只是各说各话,也不能怎样假设原PO的阴谋论为真,那也要有证据才能高调让消费者抵制。
作者: zonzonzon (zon)   2014-06-30 18:41:00
刚刚才发漏到,在店家粉丝页已有回应http://ppt.cc/zVeF
作者: N7000 (我爱三星)   2014-06-30 20:15:00
店家的回应,很强硬要对方和网友停止抹黑,否则提告,但自己提出的说法,也是时序跳得很快,证据不足。
作者: yakuhime (歪歪)   2014-06-30 20:18:00
觉得双方各说各话,两边都有问题
楼主: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4-06-30 20:20:00
就继续看吧,反正有一边都说要提告了。等著看结果就好两边时间点都对不太起来,但店家有拿出截图当佐证,反倒是另一边什么都没有..
作者: N7000 (我爱三星)   2014-06-30 20:22:00
同意,如果店家无辜,应该直接提告,证据都摊出来让法院裁决
作者: yakuhime (歪歪)   2014-06-30 20:23:00
话说那个爱妈的FB砍了科科
作者: N7000 (我爱三星)   2014-06-30 20:23:00
透过法律程序让事实和责任厘清以后,消费者再决定是否抵制。不过以后和店家所有的往来都录音存证吧,对双方均有保障。
作者: longya (嗯)   2014-06-30 21:29:00
觉得店家的叙述比较有条理 h板友说的暧昧不清
作者: N7000 (我爱三星)   2014-06-30 22:39:00
店家的陈述从5/30~6/21之间,事件转折的时间点都模糊不清,
作者: lbalo (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2014-07-01 10:03:00
太多人把爱心或是帮忙就应该要无偿 想得理所当然
作者: rikoC (崎)   2014-07-01 10:17:00
同感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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