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撞到流浪狗该不该赔? 网友吵翻天

楼主: FairyBomb (空想炸弹)   2014-06-06 00:23:26
推 hanhan76:恩,这男的以后他小孩乱闯马路被撞死就不要"唉"!.. 06/05 22:27
→ hanhan76:无论撞到什么都要下来看吧!如果撞到的是喝醉路倒的人呢? 06/05 22:27
→ hanhan76:李女有错~但那男的真的也太轻浮了!跟卡车司机有什么不同? 06/05 22:29
→ hanhan76:卡车撞到人,不都是直接撞死,因为赔偿金比较少!! 06/05 22:29
救援王小朋友又出动囉 ~ (撒花)
首先,人类就算是小朋友也有自主权,所以拿来跟狗比较就错了。再来,就算是
人类间的交通意外,也不是撞到人的就全错,是要看肇责的。
里面有些夸张的回应像是
"你撞到流浪汉、难道给了钱就能把人带走吗?"
"人跟狗都是生命,难道你也撞了就跑吗?"
因为人有自主权,所以不可能发生你付钱,对方身体就属于你的这种情况。这种
情形有种通称,叫‘贩卖人口’,它是违法的。
人跟狗虽然都是生命,但在法律上的规属不同。简单来说,生命的重量不同。而
流浪狗为无主物,举个简单一点的例子。
今天有只没人的手机掉地上,你不小心把它压坏了。你会拿去修理吗?
再来就是一堆状况外的说可以用动保法处罚,这更是不可能成立
台湾动物保护法第二章
第五条: 饲主应避免(宠物)其遭受恶意或无故之骚扰﹐虐待或伤害。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恶意或无故骚扰﹐虐待或伤害动物。
除非你能证明,这男的是故意开车去撞牠,不然就是谢谢再联络。
人命能不能跟狗命比,这问题见人见志。但起码目前全世界的法律中,没有一个
国家的狗命跟人命相同的。
这个例子里最大的问题,大概就是男生说要把狗拿去卖,但女生却公布个资外加
在网络上骂对方混蛋。男生的行为还没发生,但女生的动作却已经是既定的事实
,谁输谁赢很明显。
说实话,这种撞到野生动物的情形,本来就不该强迫每个撞到的人买单,这并不
是一种义务。就跟扶老太太过马路一样,都是自发性而非强迫性的行为。
如果有版友常出国,应该就会知道在国外撞到野生动物的情形很常见。至于国外
怎么处理,有兴趣的版友可以自己去找找资料。
实际上我很讨厌这种情形,你要人为撞到的流浪狗负责,我可以接受。相对的,
流浪狗所造成的问题,谁要负责?
网络上喊喊都很简单,实际上就是没有人会愿意出来负责。今天肇责我吃亏一点
算五五就好,狗花五千,车子花五万,有人会愿意出来付这五万?至少我目前为
止是没听过有相关的案例啦。不过叫人出钱救狗的倒是听过一堆就是了。
作者: kuso2005 (一時想不到)   2014-06-06 00:26:00
推!话说老是把小孩跟狗比的人会把自己的小孩当狗养吗?真的是很矛盾啊XDDD
作者: KyotoHot (京都热)   2014-06-06 03:26:00
可以把李女判赔的钱拿来修车XD
作者: Kidmo   2014-06-06 03:45:00
推个、那些说用动保法罚的脸书用户大概都没翻过几页动保法。
作者: kitune (狐)   2014-06-06 08:49:00
推 日本农家撞死了野鹿跟熊 就是直接吃!(详情请翻 银汤匙
作者: vickigto (叽哩咕噜)   2014-06-06 09:07:00
推! 如果驾驶因为撞到流浪狗受重伤,那医药费谁出,没有饲主的狗狗就没办法讨论责任归属阿
作者: peizhen0913 (老王卖瓜)   2014-06-06 09:39:00
法律保护烂人……李女好心没好报可怜的李女,真是欠何男的……爱护动物过头了……这世界把狗猫当物品看的一堆
作者: longya (嗯)   2014-06-06 09:49:00
真的很讨厌每次都拿小孩救援的人…理盲滥情
作者: hanhan76 (橘子)   2014-06-06 10:05:00
1所以大部分都觉得那男生是对的囉?..这男生的心态本来就有问题,还是大家也要为何男辩护呢?说卖狗,要撞死狗都是对的??....
作者: kitune (狐)   2014-06-06 10:11:00
楼上除了对跟错以外没有别的了吗 硬要分两元对人生没好处
作者: ff7forever (FF7Forever)   2014-06-06 10:17:00
hanhan妳的逻辑到底在哪里?
作者: longya (嗯)   2014-06-06 10:19:00
“心态本来就有问题”是你说了算吗?我觉得没事拿小孩出来救援,说一些“改天撞死你小孩”之类的话的人才更有问题
作者: hanhan76 (橘子)   2014-06-06 10:49:00
所以说何男的想法是没问题的?那FB上何男的留言也对?
作者: vickigto (叽哩咕噜)   2014-06-06 10:54:00
楼上搞错这篇在讲的重点吧!
作者: longya (嗯)   2014-06-06 10:57:00
你就这么坚持想要安罪名给他?FB上留的言就只有我心中一堆os”如果开快一点,撞死就不用花这5000…” 这段偏激了点,其他又有怎样吗?
作者: vickigto (叽哩咕噜)   2014-06-06 10:57:00
何男说卖狗 撞死,心态不对,但这篇在讲的是那些把狗狗类比成小孩,流浪狗被撞责任是谁的问题 没有人说何男讲这些话是合情合理阿
作者: GermanNavy (刚射了三发在金刚肚子里)   2014-06-06 11:40:00
"钱责任上"这问题本来旧次要看法律啊 跟何男态度是怎样"前责任上谁该出"一点关系都没有要说何男态度上有没有问题 大部分没养狗恐怕都会说没有就算有 道德问题也不能成为妨碍他人自由的理由
作者: bgn357 (逼居恩三五七)   2014-06-06 12:15:00
小强你怎么不快出来救援
作者: peizhen0913 (老王卖瓜)   2014-06-06 12:30:00
请别再乱发挥同情心囉!没事找罪受,跟26学学吧
作者: longya (嗯)   2014-06-06 12:55:00
楼上可以不要再来乱让人讨厌爱狗人士了好吗?喜欢反讽是吗?照你的逻辑写一句还给你:我认为车主肇事后应该不闻不问也不该留手机,免得被莫名其妙的人骚扰和公开讯息。记住这是照你的逻辑说的哦,别再来秀下限拖其他爱狗人下水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4-06-06 13:05:00
不要半手爱心就不会出这种事,有人捡到狗送医还要兽医师免费看诊,被拒绝还骂兽医没爱心的,一样都半手爱心
作者: bigwesttt (bigwesttt)   2014-06-06 13:34:00
fb跟这完全两极XD 是说看到狗社团内的转贴文下面一堆人身攻击的谩骂就很zz另推外真的一堆神逻辑。
作者: peizhen0913 (老王卖瓜)   2014-06-06 13:51:00
同情心本来就没强迫阿,我不是说了别乱发挥咩原来我这样有酸到不爱动物人士? 抱歉喔(^_-)大家是在打针,防止自己撞死流浪还要处理尸体吗?纯疑问(^_-)
作者: contrav (魂斗罗V)   2014-06-06 14:02:00
如果真的是酸还有点看头 问题是那些只是无理取闹...
作者: peizhen0913 (老王卖瓜)   2014-06-06 14:02:00
看完全部,这篇就是完全袒护何男
作者: contrav (魂斗罗V)   2014-06-06 14:04:00
心中没有万物永续共存 看到什么异己都只会当做是袒护人..
作者: peizhen0913 (老王卖瓜)   2014-06-06 14:05:00
何男是好榜样他讲啥都对,干的好,这样可以了吧(>﹏<)
作者: contrav (魂斗罗V)   2014-06-06 14:05:00
板主的努力大家有目共睹 加油
作者: peizhen0913 (老王卖瓜)   2014-06-06 14:07:00
有目共睹,的确(^_-)一直打压,难怪这版很冷
作者: longya (嗯)   2014-06-06 14:09:00
袒护何男都出来了XD 所以扯到狗就该是非不分乱护航?幸好板上不全是理盲的假爱狗人士。
作者: peizhen0913 (老王卖瓜)   2014-06-06 14:12:00
反正这理资讯都很旧,文章又少~真的怎样骂我们都随便狗版却如此不爱狗,好好笑完全轻视狗狗的生命~每篇文章回应数都寥寥无几,因为
作者: Kidmo   2014-06-06 14:14:00
感谢你提供笑点。XDDDDDD 论点不同 = 不爱狗。你知道全台湾有多少爱狗的人/团体 他们的论点/目标都不同吗?全国 ← 比较妥当
作者: peizhen0913 (老王卖瓜)   2014-06-06 14:24:00
狗板没几个人真的重视狗狗的生命XDD这样的论点出现在狗板,还救啥流浪狗,真讽刺抹来阿啦~假狗板
作者: Kidmo   2014-06-06 14:27:00
那请你说说、你的论点是什么?跟这篇论点有何冲突?别放大绝good bye
作者: longya (嗯)   2014-06-06 14:29:00
如果在狗板出张嘴说我好爱狗,并且极尽所能酸跟我意见不同的人就能拯救所有的流浪狗,ok啊对了,p版友如果这么有拯救流浪狗的伟大情操,就别再找柴犬犬舍,去认养个几只如何?
作者: eva6122150 (彩虹)   2014-06-06 14:43:00
请问p大是恨狗人士反串吗?
作者: peizhen0913 (老王卖瓜)   2014-06-06 16:20:00
我领养过3只了耶,那请问以上弃养过多少狗?伪狗板longya对领养流浪狗很积极的样子,你还不是拼命酸人米克斯、大玛、博美通通领养的,柴犬也是领养未果才去合法犬舍找~真心怀疑以上都是别版过来护航的,自己根本没养狗这版平常几乎没文章也没啥人回文狗板沦丧了,请更换板主为佳抹来阿啦~~~一言堂
作者: Kidmo   2014-06-06 16:53:00
有人说你不能发表你的意见吗?一言堂不是这样用的啦 XDDDDDD
作者: longya (嗯)   2014-06-06 17:08:00
他说2次不来却还是来了 傲娇确认
作者: yakuhime (歪歪)   2014-06-06 17:29:00
某楼根本反串吧...这么厉害你来选板主啊看谁会投你zzz
作者: gn02336619 (Stef)   2014-06-06 18:35:00
推板主理性的解释
作者: cjy0321 (cjy0321)   2014-06-06 18:47:00
国外都吃road kill
作者: hillo211 (willbehillo)   2014-06-06 21:47:00
现今像版主这么理性的人已经不多了 然后某些人发言实在让人无言.......
作者: bigwesttt (bigwesttt)   2014-06-07 01:03:00
真的很闹ㄏㄏ
作者: akida (柳伊捷)   2014-06-07 15:49:00
原来领养过动物 就可以在脖子上挂个牌子"我爱狗我最大"啊..
作者: sanron (y4u3jo6)   2014-06-08 10:06:00
版主逻辑清晰 要应付这些讲不听的网友 辛苦了 ^^b
作者: s094155 (ATChen)   2014-06-08 14:08:00
那女的行为不也很偏激吗...
作者: Jaydavid (曼巴与鲁蛇)   2014-06-09 15:48:00
需要超越法律来看待世间的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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