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anhan76:恩,这男的以后他小孩乱闯马路被撞死就不要"唉"!.. 06/05 22:27
→ hanhan76:无论撞到什么都要下来看吧!如果撞到的是喝醉路倒的人呢? 06/05 22:27
→ hanhan76:李女有错~但那男的真的也太轻浮了!跟卡车司机有什么不同? 06/05 22:29
→ hanhan76:卡车撞到人,不都是直接撞死,因为赔偿金比较少!! 06/05 22:29
救援王小朋友又出动囉 ~ (撒花)
首先,人类就算是小朋友也有自主权,所以拿来跟狗比较就错了。再来,就算是
人类间的交通意外,也不是撞到人的就全错,是要看肇责的。
里面有些夸张的回应像是
"你撞到流浪汉、难道给了钱就能把人带走吗?"
"人跟狗都是生命,难道你也撞了就跑吗?"
因为人有自主权,所以不可能发生你付钱,对方身体就属于你的这种情况。这种
情形有种通称,叫‘贩卖人口’,它是违法的。
人跟狗虽然都是生命,但在法律上的规属不同。简单来说,生命的重量不同。而
流浪狗为无主物,举个简单一点的例子。
今天有只没人的手机掉地上,你不小心把它压坏了。你会拿去修理吗?
再来就是一堆状况外的说可以用动保法处罚,这更是不可能成立
台湾动物保护法第二章
第五条: 饲主应避免(宠物)其遭受恶意或无故之骚扰﹐虐待或伤害。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恶意或无故骚扰﹐虐待或伤害动物。
除非你能证明,这男的是故意开车去撞牠,不然就是谢谢再联络。
人命能不能跟狗命比,这问题见人见志。但起码目前全世界的法律中,没有一个
国家的狗命跟人命相同的。
这个例子里最大的问题,大概就是男生说要把狗拿去卖,但女生却公布个资外加
在网络上骂对方混蛋。男生的行为还没发生,但女生的动作却已经是既定的事实
,谁输谁赢很明显。
说实话,这种撞到野生动物的情形,本来就不该强迫每个撞到的人买单,这并不
是一种义务。就跟扶老太太过马路一样,都是自发性而非强迫性的行为。
如果有版友常出国,应该就会知道在国外撞到野生动物的情形很常见。至于国外
怎么处理,有兴趣的版友可以自己去找找资料。
实际上我很讨厌这种情形,你要人为撞到的流浪狗负责,我可以接受。相对的,
流浪狗所造成的问题,谁要负责?
网络上喊喊都很简单,实际上就是没有人会愿意出来负责。今天肇责我吃亏一点
算五五就好,狗花五千,车子花五万,有人会愿意出来付这五万?至少我目前为
止是没听过有相关的案例啦。不过叫人出钱救狗的倒是听过一堆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