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跟我家人从医院出来一起坐出租车 ,我说到某条路6-2号 ,那司机开错跑到62号
,就开始咆啸,还说你投诉我啊,最后我说放我下车,付了钱,关门时听到司机骂干,就
把车开走,这过程有录影,但干声被我的关门声盖住,但同行家人也有听到 ,当下应该
就叫警察来的,几天后我去报案公然污辱,出租车是属于中和的车行,打电话去车行,车
行回
说司机若是杀人我们也管不了,事件发生地在中正区,派出所查到司机姓名身份结果居然
户籍地挂在
区公所,还被列为失踪人口,请问这样是否永远都找不到这人,连传票都不会收吧!传唤
不到顶多就是被通缉 ,因为声音没录到很明显,如果他出庭我会反被告诬告吗?
警察说因为个资法,必须要有分局出公文才能去问出租车行提供他的连络方式,要怎样才
能购成警案出公文条件呢?是不想办的借口吗?
有想过要去出租车行堵他,但警察也不会陪同我,报案时警案就说出租车司机都很凶的不
要一个人自已跑去,到底要如何逼这人出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