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回家时发现自己的床上跟书桌上有鞋脚印,
当下报警了,警察也来蒐证
当天嫌犯知道自己跑不掉,所以去警局投案
当下才发现竟然是同住屋簷下的室友
(PS.是住在同一层,但是是分租房间,几乎没看过彼此)
警察也询问他闯进我房间要干嘛(他是从窗户爬进来)
他回答因为没钱,所以想偷东西,但发现没有东西可以偷
当下我在做笔录的时候,警察有问我是否提告及赔偿
我有提告,但没损失钱财,所以没要求赔偿
笔录做完后,才知道是要上法庭的
因为从没遇过这种事情,所以之后如果我被传唤的话
我该如何准备?
那如果因为工作没办法到场,一直请假可以吗?
这是可以撤销告诉的吗?
我需要寻找律师吗?
请各位板大提供我意见,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