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星期发生被打 , 牙齿掉了两颗 , 现在想跟对方谈和解 , 但是对方突然说这伤他不
承认 , 因为地点是在他家 , 证人又是他的女朋友 , 请问若是提告举证只有验伤单
够吗??? 我还有跟对方谈和解的录音跟本来要谈和解时传的短信这样算证据吗???
如果诉诸法律我的胜算高吗??? 因为发生地一时间没有报警处理...
会不会对方一概否认...证人又是她的女友...地点又是对方家里...真的会像他所说...
我告成的机率很低吗???
除了回答以上问题 , 有人可以再给我些什么意见吗???
其实我跟他不怎么认识 , 甚至连名字只知道怎么念不知道怎么写...
很担心若是提告 , 对方完全不认...我提告告成功的机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