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台新航空卡信用卡于2024/3/6 遭盗刷$29900
(但是卡片在我身上,并未遗失)
已于发现时立刻向台新银行反应
并于2024/3/18报案
犯人是购买apple手机,也有Apple公司的找到的cctv影像,并知道犯人名字及电话
也向金融消费评议中心申诉了
但经8个月与台新银行协调未果
台新银行一直说是我有写OPT码
但被盗刷当时我根本就没有收到OPT码
根本不知道信用卡遭盗刷
事到如今台新银行仍要我支付此款项
这非常不合理,不是我所消费的金额
且有马上告知银行遭盗刷,但银行仍然不取消消费
甚至让apple公司出货给嫌犯后,却逼迫受害者当待罪羔羊,非常非常过分
请问除了向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再次申诉、消保会申诉,还有什么方法吗?
例如诉诸媒体或找民意代表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