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兆丰 x OPEN钱包 7-ELEVEN最高20%回馈
https://www.megabank.com.tw/personal/credit-card/event/openpoint20
12月已经额满
活动期间: 111/12/01 ~ 112/01/31
优惠内容:
使用OPEN钱包绑定兆丰信用卡(含VISA金融卡)
于7-ELEVEN实体门市笔笔消费享 20% OPEN POINT点数回馈,
每户每月回馈上限300点。
注意事项
1.本活动需使用OPEN钱包绑定兆丰信用卡(含VISA金融卡) 于7-ELEVEN实体门市消费方
符合OPEN POINT回馈资格,不适用本行政府网络采购卡。
部分门市不适用OPEN POINT App绑卡交易,请依各门市现场与统一超商官网说明为准。
活动期间每OPEN POINT会员帐户每月回馈上限OPEN POINT点数300点,
活动回馈上限不含原统一超商之基本0.33%点数回馈。
2.活动期间每月总回馈上限为OPEN POINT点数20万点,
如达当月回馈总上限,即停止优惠,提前结束当月活动。
3.OPEN POINT为统一超商发行之红利点数业务,OPEN POINT点数之累积与使用说明,
请参阅OPEN POINT网站。
4.OPEN POINT 20%回馈计算方式: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二位;
符合活动资格之点数将于消费确认后汇入消费卡片所绑定之OPEN POINT APP帐户,
在回馈前解除绑定、重新绑定、更换绑定卡片或注销会员,恕无法回馈。
OPEN POINT恕无法指定入点时间、转让、折现或兑换其他商品。
回馈当下符合条件之兆丰信用卡(含VISA金融卡)须为有效卡。
5.本活动回馈消费计算以活动期间内“消费日”为准且限于活动结束后次月10日前请款。
信用卡一次付清或分期交易皆以交易日为准,采单笔计算回馈,
币别以新台币计(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尾数采四舍五入),
分期交易以该笔交易总额计算。
6.本活动每月之定义为当月1日起至当月最后一天。
7.除另行公告之消费活动外,使用OPEN钱包绑定兆丰信用卡(含VISA金融卡)于
7-ELEVEN实体门市之消费,不享信用卡红利点数、现金回馈及各产品各项消费回馈。
8.消费金额排除菸品、滤嘴、代收代付(如双北垃圾袋、环保两用袋、邮票、电话卡等)
及受托代销类商品(如:游戏点数、通讯商品、加值卡、宅急便、离岛交货便、
达美乐复合店、21世纪复合店等)交易,
其余不适用品项请依各通路现场与统一超商官网公告为准。
9.参与本活动应使用具备Android作业系统5.0以上或iOS作业系统12.0以上的手机,
并请将OPEN POINT APP及手机内建浏览器更新至最新版本。
10.本活动以实际成功交易计算,若因付款失败、交易取消、退货,该笔交易
将不列入计算范围。
11.详细OPEN POINT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项依OPEN POINT 网站公告为准,本行仅提供各项
优惠讯息,并非商品或服务之出售人,持卡人对于商店提供之商品或服务内容
有任何争议,请迳与统一超商寻求协助。
12.本行并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买卖之实体关系,相关商品退货或服务取消
之退款事宜,持卡人应先洽特约商店寻求解决,如无法解决,得要求本行就该笔交易
以‘帐款疑义之处理程序’办理,不得因此拒付信用卡款项。
13.本行有权检视各交易行为是否涉嫌人为操作,对于蓄意伪造、异常多笔交易、违反
本行信用卡约定条款、诈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当的方式意图以进行不实或虚伪交易,
或持卡人系特约商店负责人、员工、或其他共谋之人收受客户买受商品或服务之
价款后自行刷卡,持卡人因此或因其以任何其他违反诚信原则之方法所获得之回馈,
本行有权取消并保留相关法律追诉权,获赠人并应返还奖项或其采购价额。
14.本行及统一超商保留解释、变更、及终止本活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