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bankchb.com/frontend/bonusDetail.jsp?id=2176
活动期间:111年7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适用卡别:My乐现金回馈卡(下称My乐卡)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内每月1日成功登录本活动后,于指定之6款钱包(注)绑定My乐卡,当
月周一至周五消费享3%现金回馈,周六日享6%现金回馈 (不含卡片原始回馈,3%及6%现金
回馈为额外加码,每归户每月合计回馈上限200元)
https://www.bankchb.com/frontend/CampaignLog.html?v=1
注:6款钱包为台湾Pay、Google Pay、LINE Pay、街口支付、Pi拍钱包、悠游付 (下称指
定钱包)
注意事项:
(一) 指定钱包消费范围,依帐单明细上所载内容认定,限以彰化银行系统判定为准。
(二) 持卡人需于每月1日08:00─24:00,至彰化银行官网之活动登录专区登录,限以
正卡人资料登录,正卡登录成功者,附卡亦得享有同等优惠,即当月正卡登录成功,正附
卡均享当月消费回馈,倘已申请尚未核发卡片者可先行登录活动,取得My乐卡后即符合参
加活动资格。
(三) 本活动之Google Pay交易仅限于代码化卡片交易(适用范围:Google Pay手机实
体感应交易,Google Pay线上使用存于Google Pay APP之彰银卡面刷卡交易),不包含
Google Play Store或其他自动填入的实体卡交易。
(四) 本活动仅适用于活动期间内指定钱包之新增一般消费,不含信用卡全联福利中心
消费、预借现金、代缴公用事业费、各项税款、医指付APP、电子化缴费税处理平台、公
务机关信用卡缴费平台、代缴路边停车费、学杂费、循环信用利息、联名卡自动加值金、
申购基金、信用卡年费费用、预借现金手续费、挂失费、换卡费、违约金、国外交易服务
费、各项服务费及其他本行新增之项目等,若因交易失败、退货、取消订单、该金额将予
以扣除后计算回馈金额;新增消费如遇分期交易,以分期前总金额一次计算请款日期及金
额。
(五) 本活动现金回馈将于消费日之次月底前拨入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帐户,回馈金额计
算方式:每月符合回馈之消费金额加总后乘以回馈比例,再于小数点以下四舍五入至整数
,限抵扣持卡人信用卡消费款,不得要求转发现金或申请溢缴款领回。
(六) 活动期间内每ㄧ归户(正附卡合计)之消费将采正负相抵方式计算,如当期有刷退
交易,正负相抵后之新增消费净额须为“正值”,方符合现金回馈资格。
(七) 本活动消费金额系指消费日介于111年7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且商店请款须于
消费日次月15日前完成入帐,方得列入计算。
(八) 彰化银行并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买卖之实体关系,相关商品退货或服
务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应先洽特约商店寻求解决,如无法解决,得要求彰化银行就该
笔交易以‘帐款疑义之处理程序’办理。
(九) 活动期间至刷卡金回馈时,卡片须为有效卡且无逾期缴款之情形,倘持卡人有发
生停卡(含申请停用及遭强制停用)或发生扣款不足等违反持卡人与彰化银行间约定条款
之情事,彰化银行将取消回馈及参加活动之资格。
(十) 彰化银行有权检视各项交易行为,倘涉及不当行为,将排除参与本活动,并随时
调整、修改、暂停或终止本活动办法;本活动相关资讯均以彰化银行官网最新公布之内容
为准,无须事先通知。